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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员违法

是极易引发群死群伤事故的重大交通违法行为

车辆超载变形、制动性能下降

乘客无防护、逃生难度大

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

案例一:2026年7月6日14时15分许,段某驾驶川A***32号牌货运机动车,行驶至沙雅县X335县道19公里900米处时,被沙雅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执勤民警查获。经核查,该车核载2人,实载5人,超员3人。该车归属四川湘蜀建筑有限公司。执勤民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驾驶人段某依法作出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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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二:2026年7月9日17时24分许,热某驾驶新M***31号牌重型自卸货运车,行驶至沙雅县X329县道24公里500米处时,被沙雅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执勤民警查获。经核查,该车核载2人,实载3人,超员1人。该车归属新疆强鑫运输有限公司。执勤民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驾驶人热某依法作出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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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三:2026年7月11日20时54分许,王某驾驶新M***73号牌重型自卸货运车,行驶至沙雅县X329县道24公里500米处时,被沙雅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执勤民警查获。经核查,该车核载2人,实载4人,超员2人。该车归属新疆杰狮物流有限公司。执勤民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驾驶人王某依法作出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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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员一人,危险十分。货运车辆驾驶室空间有限,超员乘客缺乏安全带保护,一旦遇到紧急制动或碰撞,极易造成群死群伤的严重后果。阿克苏公安交警提示广大驾驶人和运输企业:严守核载红线,莫因一时侥幸,挤走平安,换来不幸。

请广大驾驶人自觉杜绝超员驾驶

共同筑牢道路交通安全防线

安全出行,一个都不能“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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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丨沙雅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编 辑丨宋 玲

初 审丨谭 廷

二 审丨王 丹

签 发丨蔡 国 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