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7日凌晨,距离深圳市越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越疆科技”)创业板IPO上会审议仅剩5天,一篇实名举报长文将这家正处于“H回A”关键期的协作机器人龙头企业推上风口浪浪尖。

01 “联合创始人”实名举报

举报人宋涛自称系越疆科技联合创始人、原常务副总裁兼COO,通过微信公众号“宋涛机器人”公开发布《实名举报越疆科技及创始人刘培超在A股招股说明书存在重大股权瑕疵及隐瞒》一文,称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递交全套实名投诉材料并获监管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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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涛在举报信中指控,越疆科技创业板发行上市申报文件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核心争议集中于员工持股平台“越疆合伙”的财产份额。宋涛称,其名下应当持有越疆合伙69.7373%的份额,而对外披露的招股书仅登记了22.455%的份额,中间47.2823%的份额“凭空消失”。他表示,越疆科技及创始人刘培超全程刻意隐瞒了《越疆合伙变更承诺函》的存在,未向监管机构和潜在投资者披露这份核心份额的权属争议。

据宋涛提供的材料,2023年1月28日,越疆合伙曾出具加盖公章的股权变更规划文件,明确约定变更完成后宋涛应持有越疆合伙69.7373%的财产份额。宋涛在举报信中出具了招股书登记的22.455%份额截图与《越疆合伙变更承诺函》中69.7373%份额截图的对比。他声称,所有公章文件、工商规划表、沟通记录、诉讼文书已全部作为附件提交,监管平台已正式受理举报材料。

宋涛还对招股书中关于诉讼状态的表述提出质疑。招股书称“截至招股书签署日,越疆科技、实际控制人刘培超与宋涛之间无未决诉讼或仲裁”。宋涛反驳称,法院仅裁定该纠纷不归该院管辖,“从来没有判定这份股权归属属于刘培超,更没有了结我们之间47%份额的巨大争议”。他指责公司“刻意截取法院文书片段误导市场,属于彻头彻尾的重大遗漏、虚假记载”。

公开信息显示,宋涛于2015年加入越疆科技,至迟在2017年8月已出任COO,后升任常务副总裁。2017年6月,双方签署《股权授予协议书》,约定授予宋涛对应公司总股本3.8%的权益。2021年3月,宋涛因个人原因离职。此后双方围绕股权归属产生纠纷,越疆科技曾于2023年11月向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02 公司回应指控不属实

针对宋涛的实名举报,越疆科技于7月17日作出正式回应。公司相关负责人在回应媒体问询时表示,“针对近期网络上出现的所谓‘实名举报’及相关文章,指控不属实且存在严重误导性”。公司同时声明,目前生产经营一切正常,创业板上市各项准备工作正按计划有序推进,将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续进展以公司官方披露信息为准。

据越疆科技A股招股书上会稿披露的股权结构,本次发行前,公司创始人、董事长刘培超直接持有公司9391.3万股股份,占比21.35%,同时作为越疆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通过越疆合伙支配2.86%的股份表决权,合计控制24.21%的股份表决权。越疆合伙目前持有越疆科技1260万股股份,持股比例为2.86%,共有6名合伙人,其中宋涛出资0.22万元,出资比例为22.455%。根据招股书披露,越疆科技曾就股权问题提起诉讼,但“截至招股书签署日,越疆科技、实际控制人刘培超与宋涛之间无未决诉讼或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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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发行律师事务所披露的《法律意见书》显示,2019年5月,宋涛通过受让取得越疆合伙22.455%的财产份额。2021年3月宋涛离职后,按越疆科技有关规定,激励对象辞职后应收回其持有的员工激励股权。但宋涛以未签署相关文件、且所获股权为创业合伙人股权而非员工激励股权为由,拒绝退回。2023年11月越疆科技提起诉讼后,宋涛提出管辖权异议,案件历经南山区法院、深圳市中院及广东省高院裁定,最终被驳回起诉。《法律意见书》称,涉及争议的股份占公司股份比例较低。

值得关注的是,越疆科技正处于“H回A”的关键节点。公司2015年成立于深圳南山,2024年12月在港交所挂牌上市。2026年4月27日,创业板IPO申请正式获深交所受理,从受理到上会仅用时86天。深交所官网已于7月15日披露,公司创业板IPO申请将于7月22日提交上市委审议。此次上市是深圳综合改革试点落地后粤港澳大湾区首单H股回A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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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举报消息影响,越疆科技港股7月17日开盘后股价直线下挫,一度大跌15.02%,全天收于23.22港元/股,跌幅达12.84%,单日市值缩水约15亿元。此前,公司于7月15日公布了2026年上半年业绩预告,预计实现营业收入3亿元至3.3亿元,同比增长94.65%至114.12%。

截至发稿,深交所方面尚未就举报函真实性作出回应。宋涛表示,“如果司法最终认定《越疆合伙变更承诺函》合法有效,我也尊重司法,我只要拿回我的合法权益即可”。越疆科技董办工作人员则表示“已关注到此事,目前不方便接受采访,一切以公司后续的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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