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不慈就不该子孝?”福建泉州,84岁大爷无退休金靠农保度日,7年前两儿子翻修老宅,口头约定每年各付5000元赡养费替代租金,大儿子履约4年后以负债百万停付2年,致老人拮据,经调解员介入,双方和解:大儿子三日内补齐欠款并按时支付,陈大爷不再阻拦孙辈停车,多年父子矛盾终化解。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案例来源:媒体报道,人物均为化名)
7年前,在泉州安溪的乡下老宅里,那时候陈大爷虽然年事已高,但手里握着祖传老宅的出租权,每年稳稳当当的租金收入是他和老伴唯一的依靠。
那会儿两个儿子凑到一起商量,说老宅破旧得翻新重建,以后也好增值或者自己打理收益。陈大爷一想,儿子们要干事是好事,也就点头同意了。
但房子拆了租不出去了,生计没了咋办?两兄弟当时拍着胸脯跟老父亲口头承诺:老爷子您放心,房子咱们翻修是为了家族产业,租金损失我们补,我们兄弟俩每年各给您五千块赡养费,雷打不动。
这协议一履行就是四年,头四年里,大儿子阿建和二儿子都还算规矩,每年五千块按时送到老人手里,加上陈大爷每月一百多块的农保补贴,老两口在村里虽然不算富裕,但粗茶淡饭也过得安稳。
转折点发生在第五年,阿建突然断了供,一开始陈大爷以为儿子手头紧,忍了半年没催,结果第二年也没见着钱影子。老两口本就没积蓄,失去租金又少了一份赡养费,日常买个药、添件衣都开始精打细算,生活质量直线下滑。
陈大爷憋不住了,找大儿子阿建问话,阿建一脸苦相,倒出满腹委屈:他说翻建老宅那会儿自己雄心勃勃,前后投进去超百万元,大半是银行贷款,如今市场下行,房子建好了却不好租,好不容易租出去还碰上租客失联欠租,自己身上背着巨额本息,现金流断了,实在拿不出这五千块。
他嘴上说不是不想给,是暂时无力履约,等哪天把欠租收回来或者房子租顺了,一定把老人的钱补齐,可这话听在陈大爷耳朵里就是托词。
老人心里有个疙瘩:当年车祸住院花十几万,全是二儿子出的,你大儿子虽说贴身陪护了,但我认的是出钱救命啊!你不出钱就算了,现在连说好的赡养费都断供,这不是不孝是什么?
这父子间的旧伤疤一扒开,全是细节。阿建回忆,自己20岁成家就被父亲赶出家门自立门户,24岁起就被要求承担赡养责任,半辈子在外面打拼,父亲没拉拔过一把,如今自己背债如山,父亲不仅没体恤,还因为孙辈路过家门没进门问候这点小事,赌气不让孙子的车在自家场地充电停车。
阿建觉得父亲太绝情:父不慈怎么子孝?陈大爷则反呛:你常年工作不稳,早些年儿媳那三千块月薪养全家时咱也没少摩擦,现在我老了没收入了你就拿这话堵我?
日常水电费虽是两兄弟分摊承担没出岔子,但赡养费这块的裂痕越来越大,陈大爷求助媒体和调解员进场。调解员先找阿建单独谈,把民法典的硬杠杠摆上桌面:民法典第1067条写得明明白白,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这义务是法定的,无条件且带人身专属性质,不能拿我负债百万、你当年没帮我当免责金牌,哪怕你翻建老宅真亏了,哪怕父亲早年分家有偏颇,法律也没规定父母必须帮扶成年子女,但子女必须反向赡养父母,这是底线。
转头调解员又劝陈大爷:尽孝分出钱和出力,车祸那回阿建虽没掏医药费,但全程贴身陪护、喂饭擦身也是实打实的付出,老人家不能只盯着钱看,把儿子的劳力付出全盘否定。至于孙辈停车那点事,更是上一代的账别算到孩子头上,迁怒晚辈只会把家越推越远。
调解员点破核心:早年阿建20岁被赶出门、半生无帮扶是积怨根源,但如今陈大爷84岁无退休金、仅靠百元农保的事实摆在眼前,再大的恩怨也不能让风烛残年的老人买单。
在劝导下,双方当场约定:阿建尽快催收租金、处置资产,先补齐两年赡养费,往后每年按时支付五千元;陈大爷不再阻拦大孙子停车充电,往后有事坐下谈,不翻旧账不迁怒。
此事从法律上怎么看?
第一,赡养义务是法定义务,不因子女经济困难或父母过往过错而免除。
根据民法典第26条及第1067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义务,该义务具有强制性,不得以自身负债、收入中断、市场亏损、情感恩怨等理由抗辩。
司法实践中,即便子女确有大额负债或经营亏损,法院也不会判决免除赡养义务,仅可能在金额上酌情调低,但绝不允许全额拒付。
本案中阿建负债百万确属事实,但这不能成为断供五千元赡养费的合法理由,法律上他仍需优先保障无收入高龄父母的基本生存需求。
第二,家庭内部口头赡养协议具备对内约束效力,但对外不得对抗老人的法定权利。
本案中七年前两兄弟与老父亲达成的每年各付五千元替代租金属于口头赡养协议,经老人同意即对兄弟二人产生履约约束力。
根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20条,赡养人之间可以就履行赡养义务签订协议,但内容不得违反法律及老年人意愿,且不能免除任一子女的法定责任。
若阿建长期赖账,陈大爷完全可持调解记录或证人证言向法院起诉要求履行,法院会依据口头约定结合老人实际需求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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