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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天,《焦点访谈》的一则报道,引起了不少农村出身的作者不满,包括褚朝新、黄志杰、彭远文等人,还有我。

报道讲的是湖南永州江华县的事情。当地上级下达水稻种植任务39万亩,并且纳入粮食安全责任制硬性考核。

但是,稻谷补贴真实台账显示,实际只有23.8万亩。

剩下的土地去了哪里?农民没有闲着。他们种了罗汉果、芋头、烟叶、南瓜等经济作物。只是这些作物,主要种在远离公路、远离主干道的地方。

而公路两侧、领导检查容易看到的地方,则统一种上水稻

于是出现了一个很有中国特色的场景:路边一片稻田,转过弯,里面是另一片天地。

在监狱里的原贵州省委书记孙志刚,一定会看到这个报道。他也会想,当年我不让农民种主粮被骂,现在湖南让农民种主粮也被骂,究竟是谁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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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道出来以后,永州市迅速成立专项工作专班,进驻江华县全面核查。

对于虚报数据、耕地违规改种、履职不力的责任人,从严追责问责。同时启动全域农田整改,清退违规经济作物,恢复水稻种植,重新校准粮食统计台账。

看起来,一切都在按照制度运行。

问题是:制度本身有没有问题?

很多来自农村的人,看完这个新闻,第一反应是心疼农民。因为他们知道,农民为什么这样选择。

种水稻,工序很多,性价比不高,收益不如种一些经济作物。

农民不是经济学家,但农民每天面对土地,他们知道种什么收益好。

如果一个政策要求农民放弃更高收益的选择,去种收益更低的东西,那么问题应该问“凭什么”?而不是问“为什么农民不听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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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时候,我们谈粮食安全,总容易陷入一种简单逻辑:粮食重要,所以农民必须种粮。

但是,粮食安全是公共问题,公共问题,就应该由公共政策承担成本,不能把成本转嫁给农民。

如果国家认为粮食安全非常重要,最直接的方法是什么?

提高粮食收购价格、增加种粮补贴、降低农业生产成本。让农民发现,种粮也能挣钱,于是自然会有人种。

经济规律会发挥作用。

可是,如果一边市场告诉农民,这个东西赚钱少,另一个行政命令告诉农民,你必须种这个,让农民承担收入损失,这就不合理了。

18亿亩耕地红线也是一样。

如果土地保护非常重要,那么应该设计合理制度,应该通过财政补偿、土地保护机制,让保护土地的人得到收益。

而不是简单一句:这是红线,然后要求农民无条件服从。

土地是谁的?耕地是谁经营的?

农民不是土地上的工具,他们是土地的主人,他们有自己的利益,有自己的判断,有自己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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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喜欢说,粮食价格低,是因为农民辛苦。

农民确实辛苦。但问题是,不能一边享受廉价粮食带来的低生活成本,一边要求农民永远牺牲。

一瓶矿泉水与一斤粮食,价格差不多。

粮食便宜,是整个社会的福利。但这种福利不能建立在农民长期低收益的基础上,更不能建立在命令农民牺牲选择权的基础上。

如果你把农民种下的芋头拔掉。把烟叶铲掉,告诉他:不许种这个,必须种水稻。

这和土匪有什么区别?

土匪抢东西,至少还承认自己是在抢。而行政权力如果打着正确目标的旗号,直接改变农民的选择,反而更加危险。

因为它披着合理的外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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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村并不缺少这样的故事。

几年前,孙志刚当贵州省委书记的时候,要推进农业结构调整,不让农民种玉米,而要种茶叶、中药材、蔬菜、水果等高附加值产业。

孙志刚提出明确的玉米减种近800万亩。省里有指标,市里分任务,县里再分解,最后到了乡镇,“压茬推进”。

干部面对的不是经济规律,而是一张考核表。

于是乡镇出现一些口号:“你敢种,我敢铲,坚决消灭苞谷杆”、“脱贫要幸福,不要种苞谷!”很有留发不留头的气势。

对从省到市到乡的人民公仆们而言,砍掉玉米给农民造成损失,他们不管,改种茶叶、蔬菜等能不能卖出去他们不管,这个政策是否合理他们不管,他们在乎的是完成任务。

至于孙志刚,这样做是否合理,他也不管。因为他想的是完成一个任务:脱贫。

那几年,贵州主干道的可视范围内都不准种玉米。这和湖南可视范围内都种水稻,看似相反,其实内核都一样:权力干预农民种植自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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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孙志刚退休。2023年,他因严重违纪违法被查处,法院认定其受贿8.13亿元,被判处死缓。

当然,孙志刚的被抓,与砍农民玉米无关。但他这个下场,也算是因果终有报,天道好轮回。

那些曾经喜欢用权力改变损害农民、干涉经济、胡作非为的人,需要想想,上天饶过谁?

所以,对于湖南江华这件事,我的看法很简单。

如果有人为了完成考核,逼农民种不赚钱的作物;如果有人为了让数据好看,要求农民牺牲利益;如果有人拔了农民的庄稼,只为了做给上级看,这样的人也应该抓起来。

这是对市场规律的无视,是对农民利益的不尊重,是一种“只对上负责,不对下负责”的官僚主义。

这样的人抓起来,没有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