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经记者 孙汝祥 夏欣 北京报道

证监会官网7月17日公布,赵杨、全寿山、王立华、班学钦因共同操纵证券市场,被没收违法所得1.57亿元,并处以4.70亿元罚款。

据《行政处罚决定书》,2020年,赵杨、全寿山王立华、班学钦四人筹划共同操纵相关股票。其中,赵杨、全寿山提供资金,王立华、班学钦负责具体操作。

2020年2月5日至9月11日,赵杨、全寿山、王立华、班学钦四人控制使用“班某亮”等多个他人证券账户,通过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连续买卖、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交易等手段,影响相关股票的价格和交易量,相关行为共计获利1.57亿元。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证监会决定,没收赵杨、全寿山、王立华、班学钦违法所得1.57亿元,其中由赵杨、全寿山分别承担6271.17万元,由王立华、班学钦分别承担1567.79万元;并处以4.70亿元罚款,其中由赵杨、全寿山分别承担1.88亿元,由王立华、班学钦分别承担4703.38万元。

(编辑:夏欣 审核:李慧敏 校对:燕郁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