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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报道,上海46岁的蒋女士,父母早逝,未结婚,无子女,突发脑溢血走了。
没有亲人,远方表弟出手帮忙,想用她的遗产买块墓地,结果卡住了——因为无法定继承人签字,银行钱拿不出来。
冷血还是尴尬?钱在,人想帮,却用不了。
关于这种情况,法律其实给了几条路:立遗嘱、签意定监护、抽遗赠扶养协议。
最高法曾发过一个典型案例:史某某无直系亲属,跟养老院签了遗赠扶养协议,约定养老院负责其一切事宜,遗产归对方。最后老人走得安详。
值得借鉴。
其实,这事说白了就一句话:生前安排好,身后不抓瞎。
不要觉得这事儿跟你没关系,蹬腿倒下也就一会儿的事。尤其那些单身、丁克、独居的,越早想清楚越好,越早安排好越好。
白纸黑字写下来,老得放心,走得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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