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月,湖北一名六旬女子李某在过年前请屠夫上门杀年猪时,却惨遭屠夫带来帮忙的儿子杀害。案发后,嫌疑人彭某被鉴定为心因性偏执性精神病,为限制刑事责任能力。(此前报道《》)
2026年7月17日,被害人家属黄先生告诉扬子晚报记者,该案一审法院已于日前作出判决,被告人彭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目前该判决尚未生效。“我们对判决结果不满意,目前已委托律师向检察院申请抗诉,暂不清楚凶手是否上诉。”
2026年4月1日,该案一审在湖北南漳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未当庭宣判。据彭某供述,案发前他感觉李某在骂他、侮辱他,说他没洗干净猪肠子,到处是猪毛,那时候才失业,压力很大,且那几天常吃的药也没有吃,接着身体不听使唤,精神疾病发作才走过去拿剁骨刀砍了李某。其父亲彭某某在李某旁边的案板上干活,连忙过来把刀夺下,把他死死地按着。彭某称,他不知道李某到底有没有骂、侮辱他,当时是这样感觉的。彭某还在庭上辩称,其不是故意杀人。彭某的辩护人提出,彭某家庭情况特殊,父母均身患癌症,还有小孩需要抚养,希望从轻处罚。
据黄先生向记者提供的一审判决书显示,彭某曾因患急性精神分裂症样精神障碍于2016年在襄阳市安定医院住院治疗。2025年1月11日,彭某的父亲彭某某应邀前往被害人李某家中杀猪,彭某某让彭某一同前往帮忙。当日10时许,李某在家门前拿猪肉时,向彭某某说猪肠没有处理干净,在旁边剁猪骨的彭某听见后,走到李某背后,持砍骨刀朝李某头枕部猛砍一刀,李某大声呼救,后彭某返回继续剁猪骨,公安机关接警后赶到现场将其抓获、李某在送医途中因右侧枕动脉、椎动脉破裂致失血性休克死亡。经鉴定,彭某案发时辨认能力及行为控制能力削弱,评定为限制刑事责任能力。案发后,彭某的亲属代为赔偿被害人亲属丧葬费损失5万元。另据公安机关提取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证明彭某曾因盗窃于2023年8月被武汉铁路公安局襄阳公安处行政拘留10日。
法院认为,被告人彭某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关于被害人亲属的代理人提出,本案两份精神病鉴定存在根本性缺陷,不能作为对被告人从宽量刑的可靠依据,被告人作案时辨认能力和控制能力基本完整,犯罪情节极端恶劣,应当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意见。
法院认为,因精神疾病的复杂性、考虑的侧重点不同等原因,两份鉴定报告对于被告人案发时精神状态的认定虽有差异,但均评定彭某为限制刑事责任能力,均可以作为认定本案事实的证据使用。同时,彭某的精神病人刑事责任能力评定表提示其具有大部分责任能力,从轻量刑的幅度应当严格把控。彭某故意杀人情节恶劣,手段残忍,论罪应当判处死刑,因其作案时辨认能力及行为控制能力削弱,可以从轻处罚,对其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
来源 扬子晚报
编辑 肖旭
审核 潘俐 王晨郁
校对 王建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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