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五里街镇联合五里街派出所、执法队等,持续深入开展辖区安全生产“大排查、大起底、大整治”行动。行动中快查快办企业违规使用明火作业(无证电焊作业)2起,目前2名违法作业人员已被依法依规从严处置,给予行政处罚。
案例一
2026年7月17日下午,联合执法组在埔头村一机械厂开展检查时,查获作业人员在未取得融化焊接与热切割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的情况下,擅自使用设备开展热切割明火作业,属于典型的违规使用明火作业行为,安全隐患极大。
案例二
2026年7月17日下午,联合执法组在儒林社区一民房门口,查获作业人员在未取得电焊特种作业操作证的情况下,擅自使用设备开展电焊明火作业,属于典型的违规使用明火作业行为,安全隐患极大。
普法释法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三条第(二)项: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
安全提醒
电焊、气焊等明火作业,火花温度极高,极易引燃周边杂物、易燃物料,是工业生产领域火灾事故的高发诱因。在此郑重提醒:
1、所有高危明火作业人员,务必考取对应特种作业证件,无证坚决不上岗;
2、生产企业必须严格落实动火审批制度,作业前清理周边易燃杂物,落实现场监护与防火措施,规范开展作业;
3、所有生产经营场所、零散加工点位同样受消防法规约束,不存在“规模小、无人监管”的例外。
消防安全无小事,心存侥幸必翻车。任何违规动火、无证作业行为,无论是否引发事故,都将依法严肃追责。希望各生产经营单位及从业人员引以为戒,严守消防安全底线,杜绝违规作业,筑牢辖区生产安全防线。
来源:闽南古镇五里街
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点亮和
转发文章推荐给更多人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