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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林克 九派新闻)
7月17日,福建漳州市公安局古雷分局发布警情通报,回应87岁老人被打事件。最近,当地一位87岁的老人被35岁女子张某用拖把、树枝殴打,造成面部、头部多处受伤,眼部充血,短暂失去视力。
据媒体报道,受伤老人被送医后,伤情稳定,16日完成伤情鉴定,17日进行手部骨折手术。“大象新闻”记者采访到老人儿子林先生。他说,至今还没有见到打人者以及亲属来看望老人,只是通过派出所给了3000元的治疗费。
老年人身体机能脆弱,骨伤愈合极为艰难,这一次残暴殴打,不仅给老人留下难以磨灭的身体伤痛,更可能造成长久的身心创伤。如此恶劣的施暴行为,是公然触犯法律的严重违法行为。
街头对老人施暴,打得如此顺手,令人愤怒。街头打老人,或者街头打小孩,或者男子打女性,是要犯众怒的。总之,公共场合下的倚强凌弱,躲不开周围人群的义愤,躲不开群情汹汹。发生这样的事情,是一位老人的不幸,但更是施暴者的不幸。暴力如此扭曲常人思维,最终只会让自己陷入法律和“众怒”的裁判。
社会文明底线不能被践踏,这不是一个抽象的说辞。我们看到,施暴过程中,一位穿着店员服装的女子上前质问为什么打老人。女子看起来很着急,但她不敢冒着被棍子砸下的风险上前阻拦。过了一会儿,一位骑摩托车的男子来了,直接推开了打人的女子。前一幕挑战社会伦理,后一幕让人感到解气。
互联网曾出现一种错误的观念,认为老年人和年轻人的权益既然要拉平,对“不守规矩”的老年人就不必尊重,甚至可以施加语言到身体的暴力。这种论调与该案固然无关,但会稀释我们面对街头施恶、面对倚强凌弱时的“众怒”。如果有一天,路过的人们看到街头老人被如此恶打,认为老人也不必值得同情,认为这不过是街头斗殴,那么社会道德底线将被击溃。面对这种错误观念,务必警惕。
须知,每一种“社会公德”,本质上都是人与人的契约,是管理分歧的最大公约数,是人类文明能够延续的基石。衰老是生命的终极阶段,一旦尊老爱幼的环境被破坏,谁能保证自己老了不被人用棍子伺候?善待老人,从来不是因为能从老人身上获得什么,而是因为这本身属于人类文明的要求,是发自内心的道德观。
来源:九派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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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编辑:袁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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