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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华龙宣传)

未成年人保护典型案例

为进一步筑牢未成年人保护防线,濮阳市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发布典型执法案例,以案释法、以案促改,警示经营者履行保护义务,引导社会监督,合力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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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

濮阳市某网吧允许未成年人进入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案

2026年1月16日,濮阳市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执法人员接举报线索,对辖区某网吧开展执法检查。现场查实该场所存在允许两名未成年人进入上网消费的违法行为,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八条相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对该网吧作出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和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

濮阳市某歌舞娱乐场允许未成年人进入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案

2026年5月31日,濮阳市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执法人员执法检查某歌舞娱乐场所,在出示执法证件告知来意后,在该歌舞娱乐场所正在营业的包厢内,发现一名未成年人在场消费。经查实,该歌舞娱乐场所营业期间违规允许一名未成年人进入,违法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八条相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对该场所作出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和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

濮阳市某电竞酒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案

2024年7月23日,濮阳市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执法人员在出示执法证件后,对某电竞酒店进行执法检查。经查,发现有两名未成年人入住。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二十三条,对该场所作出警告和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四

濮阳县某网吧未悬挂未成年人进入标志案

2025年6月30日,濮阳县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执法人员在出示执法证件后,对某网吧进行执法检查。经查,发现该场所未在显著位置悬挂未成年人禁止进入标志。该网吧未悬挂未成年人进入标志的行为违反了《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依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五项的规定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案例五

清丰县某网吧允许未成年人进入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案

2025年10月27日,清丰县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执法人员对某网吧开展执法检查。现场查实该场所存在允许一名未成年人进入上网消费的违法行为,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八条相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对该网吧作出警告和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六

南乐县某网咖未按规定核对、登记上网费消费者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记录有关上网信息

2026年3月19日,南乐县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执法人员在出示执法证件后,对某网咖进行执法检查。发现一名消费者身份证件信息,未录入该网吧前台上网实名登记管理系统,系统无该人员上网登记记录,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该网吧未按规定核对、登记上网消费者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记录有关上网信息的行为违反了《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之规定,依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三项的规定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案例七

范县某书店非依照《出版管理条例》规定的单位从事中小学教科书的出版、发行业务案

接群众举报,2025年12月9日,范县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执法人员在出示执法证件后,对某书店进行执法检查。执法中发现该书店有113本全新中小学教科书,现场负责人未能提供中小学教科书发行资质。该书店非依照《出版管理条例》规定的单位从事中学小学教科书的出版、发行业务的行为,违反了《出版管理条例》第三章第三十条的规定,依据《出版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第二款第(二)项,对该场所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和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八

台前县某网吧允许未成年人进入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案

2026年5月31日,台前县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执法人员出示证件后对某网吧开展执法检查。现场查实该场所存在允许一名未成年人进入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上网消费的违法行为,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八条相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对该网吧作出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和罚款的行政处罚。

典型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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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发布的系列典型案例,涵盖网吧、歌舞娱乐场所、电竞酒店、出版物经营等重点文旅业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网吧、KTV、电竞酒店属未成年人法定禁入场所,出版物经营须严格落实资质审核和合规经营要求。

部分经营主体法治意识薄弱,存在违规接纳未成年人、未落实实名登记、未悬挂禁入标识、无证发行中小学教科书等违法行为,极易造成未成年人沉迷网络、遭受不良环境影响、学习权益受损等问题。

濮阳市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坚持依法从严监管,精准查处各类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市场乱象,通过以案释法、以案警示,督促经营主体切实履行未成年人保护主体责任,规范经营行为。下一步,我局将持续强化常态化巡查和专项整治,织密筑牢文旅领域未成年人安全保护屏障,全力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本文来源:文化濮阳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