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利福尼亚州一项颇具争议的法院裁决意味着,离婚、丧偶或因其他原因未婚的成年人,今后仍可能被收取更高的汽车保险费。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加州上诉法院周四维持了一项自1996年起实施的州级监管规定。该规定允许汽车保险公司将婚姻状况作为确定保费的因素之一,理由是婚姻状况与理赔损失存在“实质性关联”。一些保险公司,如农夫保险,长期依据历史精算数据,认为已婚司机提出的索赔通常更少,且损失程度较轻。以美国消费者联盟2025年的一项分析为例,通用保险公司向一名单身司机收取6个月331.40美元保费,而同等条件下的已婚司机保费为250.40美元。这一差异被用作支持婚姻状况影响保费的核心事实。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阿达玛·伊森与其他未婚投保人于2022年起诉加州保险专员,挑战这项规定。她称,单身人士的保险费用大约会高出56至100美元。诉讼称,这项规定违反了加州民权法,以及与之相关的一项保险反歧视法律。该法禁止基于婚姻状况的歧视;与之相关的一项保险反歧视法律也作出同样限制。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不过,保险专员在法庭上为该规定辩护,并指出,加州民权法同时写明,该法“不应被解释为赋予任何人一项受法律限制或以法律为条件的权利或特权”。保险专员据此主张,这项监管规定应被排除在外。不过,上诉法院采纳了这一观点。诉法院指出,早在1988年,选民就已通过法律设立民选保险专员一职,并赋予其制定保险费率的权力,而婚姻状况后来才被纳入相关民权保护条款。法院还提到,法律中有一项条款规定,在与其他法规冲突时,该法应予“让位”。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法院还表示,一名修订其中一部法律的立法者所留下的说明也表明,他无意以此取代保险专员在设定保险费率可选因素方面的权力。些消费者权益倡导者强烈批评这一裁决。消费者监督组织诉讼主管威廉·普莱彻说:“一名寡妇不会因为配偶去世就变成更危险的司机。一名离异家长也不会因为婚姻结束,就突然成为更高的保险风险。”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他还说:“这等于里卡多·拉拉认可保险公司对寡妇、离婚人士、单亲家长,以及所有因个人原因或处境而未婚的加州人实施歧视。”他所指的是加州保险专员。上诉法院法官艾莉森·塔克也持反对意见。她认为,法律不应赋予保险专员“挑挑拣拣”决定遵守民权法哪些部分的权力。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加州保险局在一份声明中对《纽约邮报》表示,这项裁决不会给加州居民带来任何变化。一名发言人说:“这项裁决只是维持了一项自1996年起就存在、并在过去30年里历任保险专员均未改动的可选评级因素。没有人会因为这项裁决而在汽车保单上看到保费上调或下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