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将动用政府一切可用手段,联合所有立场一致的盟友,一步一步地彻底瓦解国际刑事法院。”
美国国务院同日发布官方新闻稿,确认启动全面外交行动,目标是系统性削弱ICC运作能力,使其无法针对美国军人或官员采取行动。
目前披露的措施分为三层;第一层是外交挖墙脚,美国驻外大使已同步接触各国,敦促ICC缔约国退出,从成员根基上消解法院的合法性。
第二层是执行层面阻断,要求立场一致的国家直接拒绝ICC针对美以人员的所有指控,不配合调查、不执行逮捕令,直接废掉法院的执行能力。
第三层是针对个人的精准施压,对ICC检察官、法官及核心工作人员吊销签证、实施旅行禁令,后续还将追加个人制裁,直接瘫痪其日常工作。
有美国国务院官员透露,拒绝配合的国家还将面临援助资金削减,等于把发展援助和司法立场直接捆绑。
美国与ICC的矛盾并非一朝一夕,只是这一次直接掀了桌子。ICC2002年依据《罗马规约》成立,总部位于荷兰海牙,核心职能是起诉种族灭绝、反人类罪、战争罪等最严重的国际罪行,本质是各国司法体系的补充机制。
美国当年曾签署《罗马规约》,却在国会批准前单方面取消签署,始终拒绝成为缔约国。但这并不妨碍美国利用ICC达成自身目的——审判南联盟官员、追责非洲国家领导人时,美国向来积极站台,从不质疑法院管辖权。
双方第一次正面冲突发生在2017年。时任ICC首席检察官法图・本苏达申请启动阿富汗战争罪调查,调查范围涵盖美军涉嫌的战争罪行。这是ICC首次将调查矛头对准美国军事人员。
2020年,特朗普政府直接对本苏达等两名ICC高级官员实施制裁,冻结其在美资产、限制入境,开了主权国家制裁国际司法官员的先例。当时的美国国家安全顾问博尔顿直言,“我们会让ICC自行消亡”。
拜登政府时期曾短暂缓和,撤销了相关制裁。但2024年11月,ICC对以色列总理内塔尼亚胡、前国防部长加兰特签发逮捕令,指控其在加沙行动中犯下战争罪与反人类罪,局势再次急转直下。
2025年2月,特朗普重返白宫后立刻签署行政令,重启对ICC的制裁,首席检察官卡里姆・汗被列入制裁名单。此后制裁逐步升级,6月、8月、12月,美国先后多轮制裁ICC法官与检察官,累计已有11名法院官员被列入制裁清单。
7月9日,鲁比奥还宣布制裁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特别报告员阿尔巴尼斯,理由是其推动ICC针对美以官员采取行动。
短短半年时间,制裁对象从个别检察官扩大到法官群体,再延伸到联合国官员,直到如今直接宣布要拆解整个机构。
制裁手段也从资产冻结、签证限制,升级到外交孤立、切断资金、鼓动退约,目标从“阻止调查美国人”变成了“彻底废掉机构本身”。鲁比奥给出的理由是ICC权力膨胀,越界侵犯美国主权。这套说辞站得住脚吗?答案显然是否定的。
ICC的管辖权边界从成立之初就写在《罗马规约》里,针对的是灭绝种族、战争罪等人类最严重的罪行,且只在当事国司法体系无法履职时才启动补充管辖。
过去二十年,ICC处理的案件大多集中在非洲、巴尔干地区,美国从未指责其越权,反而多次称赞其维护国际正义。只有当调查对象变成美军、变成以色列时,ICC才突然成了“权力不受约束的世界法庭”,才突然变成了对美国主权的威胁。
美国从来不是反对ICC权力太大,而是反对ICC不听自己的话。他要的不是一个中立的司法机构,是一个只敢对小国下手、永远碰不了美国和盟友的工具。
听话就留着继续用,不听话就拆掉,大不了再换一个听话的机构。这就是美国的国际规则观。其实判断一套规则是否公平,最简单的标准就是看它是否适用于制定者本人。
显然在美国这里,答案是否定的。他可以拿着国际法去指责其他国家,转头就把国际司法机构当成威胁;他可以要求别国遵守国际规则,自己却随时可以推翻任何不符合自身利益的机制。
这套双重标准美国玩了几十年,只是过去还披着外交辞令的外衣,如今越来越不加掩饰。
难道这些国家都是为了“敌视美国”才加入的?不过是因为美国接受不了,一个自己说了不算的机构居然能管到自己头上。面对美国的拆解宣言,ICC没有选择退让。
法院官方多次发表声明,谴责美方制裁是对独立司法机构的公然攻击,损害国际法治原则。法院院长赤根智子早已明确表态,永远不会接受任何外部压力。
更具戏剧性的是,2026年6月24日,三名遭美国制裁的ICC法官直接向纽约南区联邦地区法院提起诉讼,指控特朗普政府的制裁违反美国宪法第五修正案的正当程序原则,越权使用《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
等于法官们直接走进美国的法院,用美国自己的法律,告美国的总统。联合国方面也明确发声,发言人杜加里克表示,ICC是国际司法体系的重要支柱,在追究严重罪行责任方面发挥着关键作用。
欧盟外交与安全政策高级代表博雷利则称,针对ICC官员的攻击和威胁完全不可接受。
在缔约国层面,此前已有93个成员国共同表态,重申对ICC职责的坚定支持。125个缔约国构成的基础,不是美国靠外交施压就能轻易瓦解的。当然,我们也不必过度美化ICC。
这家法院自成立起就带有西方主导的底色,在案件选择上确实存在偏向性,对西方大国的追责始终步履维艰。很多时候它更像大国博弈的延伸,而非纯粹的正义标尺。
但哪怕是这样一个偏向西方的机构,只要敢触碰美国的核心利益,美国照样说拆就拆。这才是这件事最值得玩味的地方。美国嘴里的法治,永远是用来约束别人的;嘴里的规则,永远是对自己有利才算数。
他一边指责别人破坏规则,一边亲手拆解国际机制;一边高喊人权正义,一边给战争罪行兜底。所有的原则和底线,在自身利益面前都可以随时让步。
只是拆解ICC真的那么容易吗?125个缔约国的共同意志,不是美国靠援助要挟、靠外交施压就能全部扭转的。就算美国能拉走一部分盟友,也不可能让整个国际司法体系消失。
只要还有国家相信国际正义,只要还有人需要对最严重的罪行追责,ICC就有存在的土壤。美国能阻碍它的运作,却没法真正杀死它。
反过来,美国这种动辄拆解国际机构的做法,消耗的恰恰是自己的国际信誉。当越来越多国家看清,规则只是美国的工具,所谓的国际秩序也就越来越难服众。
你可以靠实力强迫别人一时,但不可能永远让所有人都闭嘴。
说到底,这件事和正义无关,和主权无关,只和霸权有关。
美国要的从来不是一个公平的世界,是一个自己说了算的世界。国际法院也好,国际规则也罢,都得服务于美国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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