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商丘市中心城区夏季交通秩序

集中整治行动的通告

为切实防范夏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有效整治各类突出交通违法行为,规范中心城区道路交通通行秩序,全力保障广大市民出行安全、畅通、有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商丘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道路交通实际,在我市中心城区开展夏季交通秩序集中整治行动。

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

2026年7月15日至2026年9月30日。

二、整治范围

城市主干道、严管街;景区商圈车站区域;校园医院居民区;夜市餐饮聚集区;货运重点区域;汛期风险点位。

三、整治重点车辆

小型私家车、面包车、出租车、渣土/工程运输车、旅游客运车;电动自行车、摩托车;电动三(四)轮车;外卖快递电动车;长期无人使用、车身布满污渍、达到报废标准的废弃僵尸机动车及电动三(四)轮车。

四、整治重点违法行为

酒驾、醉驾、飙车炸街、非法改装,涉牌涉证、报废车上路、货车夜间闯城区禁行等夜间高发重点违法;电动车逆行、闯红灯、走机动车道、不佩戴安全头盔、乱停乱放,外卖快递车辆乱穿插、乱停放等电动车辆城区乱象;严管路段、消防通道、盲道、小区出入口违法停车,面包车超员、客运车辆违规载货,“僵尸车”长期占用市政道路、公共停车位等机动车通行停放乱象;夜市、沿街商铺占道经营、流动摊贩占用非机动车道,马路市场堵塞路口,夜市周边占道停放堵塞通行等占道妨碍通行乱象;雨天超速、涉水冒险通行,营运车辆疲劳驾驶,危化品车辆未经审批违规行驶等汛期、高温交通安全违法。

广大市民及交通参与者请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主动配合执法部门整治工作,自觉抵制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文明、规范、安全出行。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阻碍、抗拒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对拒不配合、暴力抗法、扰乱整治秩序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欢迎广大市民积极监督、举报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及交通乱象,共同参与城市交通治理,共建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城市道路交通环境。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市中心城区夏季交通秩序集中整治行动工作专班

2026年7月18日

来源:商丘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编辑:赵婉

审核:江滢 扬

终审:江传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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