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

基本实现政策范围内

住院分娩个人“无自付”

国家医保局指导各地持续优化生育保险制度政策,加强生育医疗费用保障力度,推动生育保险政策范围内住院分娩个人“无自付”。

佛山贯彻落实国家指导意见,对参保女职工住院分娩发生的符合医保目录、定点、支付等方面管理规定的医疗费用实行个人“无自付”,致力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

以下是国家医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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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发布编辑部

来源:央视新闻、佛山市医疗保障局

编辑:陈聪、欧肖钰

审校:温爱霞、陈婉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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