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官网公示

第二届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

“书香校园”典型及特色案例遴选结果

呼和浩特市4个典型案例

6个特色案例入选

关于第二届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

“书香校园”典型及特色案例

遴选活动结果的公示

按照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第二届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书香校园”典型及特色案例遴选活动的通知》(内教基函〔2025〕139号)工作安排,经各盟市教育(教体)局推荐、自治区资格审查、专家评审等环节,遴选产生了26个典型案例和24个特色案例,现将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

公示期为2026年7月16日—7月23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基础教育处联系。以单位名义反映需加盖本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我们将对反映问题进行核实查证,并履行保密责任。

通讯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丁香路5号

联系电话:0471-2856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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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2026年7月16日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青橙融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