暌违25年,周星驰再战“功夫足球”,这次主角换成了女足。新作《功夫女足》登陆银幕,评论褒贬不一。
票房捷报背后,韩国网友却破防了,许多韩国网友认为该片“贬低韩国足球”。
争议的核心来自片中一支名为“梨花队”的海外对手球队。该队球员在片中多次使用卑鄙手段——主动伸腿绊倒对手后假装受伤,用夸张演技诱导裁判出示黄牌或红牌;队员戴彩色美瞳、比赛中补妆打扮。而“梨花”这个队名,也被认为是在影射韩国知名学府梨花女子大学。
韩国诚信女子大学教授徐坰德在社交媒体上发文,指责影片“不仅预告片,电影内也有很多贬低韩国女足的场面”,并指出片中梨花队“使用各种卑鄙手段的‘犯规足球’、佩戴彩色隐形眼镜、专注于化妆的球员形象,以及插入蹩脚的韩语引人发笑”。
对此,中国网友表示:这波对号入座,是不是有点急了?
有评论指出,周星驰的电影向来是全员“疯癫”——《少林足球》里的“魔鬼队”靠药物作弊,《功夫》里的斧头帮无恶不作,都是为了放大主角的成长弧光,而非针对某个群体。
片中的“梨花队”是一支完全虚构的漫画化反派球队,韩国网友不要太“玻璃心”了。
律师解读:功夫女足梨花队不构成侵权
上海理振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李振武18日在微博发文:
“关于影视作品与真人真事的界限,的确有相关法律规定,但我觉得这跟《功夫女足》完全没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七条明确规定:“行为人发表的文学、艺术作品以真人真事或者特定人为描述对象,含有侮辱、诽谤内容,侵害他人名誉权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该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行为人发表的文学、艺术作品不以特定人为描述对象,仅其中的情节与该特定人的情况相似的,不承担民事责任。”
“划重点的是后面这一句:如果作品根本没有指向现实中的某个具体对象,只是情节凑巧相似(况且我觉得这都没有相似吧),那不构成侵权。”
7月11日,周星驰导演、迪丽热巴、张小斐等出演的电影《功夫女足》上映,上映首日票房破1亿。据灯塔专业版实时数据,截至7月19日9时12分,影片《功夫女足》票房突破13亿元。
来源:中国吉林网综合自南方日报、@娱乐法李振武、极目新闻等
编辑:熊一黎
主编:曲翱 监制:陈尤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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