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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0月13号晚上8点多,新北市三芝区一栋居民楼的电梯监控里,拍到一对中年男女。

门还没关,两个人就抱在了一起。

男的拍着女的背,女的把头埋在他肩膀上。

看着像遇到了难处的夫妻,互相安慰。

男的叫许碧诚,48岁。

女的叫华采慧,43岁,是他前妻。

其实他们1985年就结婚了,感情一直不错,生了三个孩子。

2003年因为许碧诚信用不好,为了贷款开便利店,两人办了离婚。

但离了婚日子照过,孩子照养,跟夫妻没两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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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利店从一间开到五间,又从五间关到一间。

开到最后,一间都不剩了。

他们借遍亲戚朋友,还找了当铺、地下钱庄、好几个互助会,能借的地方全借了。

2008年初,华采慧腰椎间盘突出,不能搬东西不能久站,最后一间店也关了。

两人卖了房子还债,还是欠了至少1400万台币,折算下来大概300多万人民币。

房子没了,一家五口挤在华采慧姐姐的公寓里,靠信用卡过日子。

9月份,信用卡也停了。

那晚电梯里的拥抱,是华采慧和许碧诚这辈子最后一次。

几个小时后,华采慧被发现死在60公里外的一辆灰色轿车里。

车停在桃园西滨快速公路的高架桥下,偏僻得连路灯都没有。

她坐在驾驶座上,安全带系着,衣服完整,右手握着手机。

左耳下方中了一枪,子弹从右太阳穴穿出去,打碎了副驾驶的车窗。

没有挣扎痕迹,没有刹车痕。

警察在现场找到几张碎纸片,拼起来只有两三公分大,上面写着"65、道流、自、达"这些字。

许碧诚跟警察说,那晚华采慧出门去淡水找当铺老板商量还钱,半路打电话说有人跟踪她。

两人通了几次电话,后来就联系不上了。

警察调了监控,没发现有人跟踪。

而且从三芝到淡水,半路有个岔路口,华采慧没往淡水拐,往桃园开了。

她不是被逼着开过去的,是自己要去那里。

法医说是近距离枪击,枪口几乎贴着皮肤。

她当时把车停在路边,摇下车窗,枪手伸手进来抵着她左边脖子开了枪。

她没躲,没反抗,甚至可能没来得及反应。

她是自愿摇下车窗的。熟人干的。

警察先怀疑那个当铺老板。

华采慧欠他40万台币,八万块人民币,催了几次没还。

案发当晚他手机信号确实路过案发地。

查下去发现他是送亲戚去机场,顺路经过的。

八万块的债务,犯不着杀人。

人死了他一分钱拿不到,人活着还能想办法还。

警察把她手机里176个联络人全筛了一遍,拼出了案发前这家人的真实状况。

亲戚朋友和子女说,华采慧以前不是那种消沉的人。

她开过水果店,生意挺好。

后来开便利店,再忙再累也不在孩子面前抱怨,有空就带他们出去玩。

但关了店、卖了房、欠了一屁股债之后,她整个人垮了。

她跟她姐说,干脆死一死算了。

跟她姐夫说,想一了百了。

跟朋友说,我已经很累了,没有斗志了,不想再继续了。

案发前两天她跟女儿说,如果我走了,你们要好好照顾自己。

查到这里警察发现另一件事。

华采慧从1997年到2006年,陆续买了将近1900万台币的寿险,还有800万的意外险,加起来2700万,540万人民币。

受益人是许碧诚和三个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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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查下去就查到了她哥,华明雄。

案发前四天,华采慧开车去过桃园案发地,跟她哥一起去的。

两人到了附近就返回,然后见了一个叫施耀宗的人,这人有过枪炮前科。

案发前一天晚上十点,华采慧又去了桃园。

她先打了好几个电话给许碧诚,又在便利店用公共电话打给她哥老宅。

华明雄接到电话之后联系了施耀宗。

三个人在竹围捷运站碰了面。

当天凌晨,华明雄和施耀宗去取了枪。

案发那天晚上,华采慧第三次开车去桃园。

走之前两小时,她往她哥老宅打了个电话。

施耀宗当时已经在那里了。

接完电话,施耀宗手机就关机了,一直到华采慧死后才重新开机。

案发之后施耀宗退租、卖车、跑去了台南。

警察第一次找他问话的间隙,他还偷偷给华明雄打了电话。

华明雄给过施耀宗一张50万台币的支票。

警察在华明雄办公室里找到了和案发现场一样的便条纸,上面是他的字迹。

华明雄的债主说,华明雄曾经跟他说,等妹妹的保险金下来了,妹夫会帮他还债。

警方还有个秘密证人,是华采慧生前的好友。

她说华采慧跟她透露过,已经找好了人,是她哥介绍的,付了101万定金,见报之后再付400万尾款。

"你以后看报纸就知道了,跟枪有关。"

她还说,丈夫当然知道,不然钱怎么付。

她丈夫曾经说想跟她换,但他不值钱,没有保险。

检警和法院最后的认定是:华采慧死意甚坚,多次请哥哥华明雄代找枪手,还问过"如何死较愉快"。

华明雄因为自己公司也需要资金周转,就和许碧诚一起买通了施耀宗。

2008年10月13号,在桃园大园乡台61线,由施耀宗开枪射杀华采慧。

三人之前还数度商量,10月5号前后跑了五次大园沿海找地点,华采慧本人3次同行踩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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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台湾高等法院二审判决:许碧诚、施耀宗各6年徒刑,华明雄6年半徒刑。

桃园地院一审的时候判得更重,华明雄7年,许碧诚和施耀宗各6年半,但二审略减。

最后保险公司一毛钱没赔。

加工自杀不属于意外,两个保险公司被判免赔。

华采慧她妈,一个老太太,始终不相信女儿死了,更不相信凶手是儿子。

她那天晚上一个人开了六十公里,从三芝到桃园。

她知道自己要去哪里,知道有人跟在她后面,知道到了地方会有人掏枪抵住她的脖子。

她没踩刹车,没挣扎,手里攥着手机,里面存着丈夫的名字。

说实话这事我写出来心里堵得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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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主接受采访的时候说,"她真伟大,竟为帮家人解决债务牺牲自己。"

成功大学的教授说,人在走投无路时什么事都做得出来,但牺牲性命实在太悲哀了。

两性专家说,以此方式解决债务,真的太傻了。

可你站在她那个位置想想。

腰椎突出的疼,信用卡停了的窘迫,三个孩子挤在姐姐家套房里的眼神,哥哥也欠着债伸过来的手。

她不是傻,她是真的没路了。

她算准了所有的细节,唯独没算到保险公司可以不赔。

她拿命填的窟窿,最后谁都没填上。

对此,你们有什么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