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工勤编制,干的是管理岗的活,拿的是最低档的工资。”

一位退役安置工勤人员跟我聊天时说了这么一句话。他说完笑了笑,但我笑不出来。

这样的人,不是少数。

他们曾经在军营里挥洒热血,退役后被安置到机关事业单位,成了工勤人员——名义上是工勤,实际上干的却是管理或专技的活儿。同一个单位,同样的付出,收入却差了一大截。

于情于理于法,给他们一条好出路,真的不能再拖了。

于情:青春奉献,不应被遗忘

军人服役期间,背井离乡,为国站岗。高原缺氧的地方他们待过,戈壁风沙的地方他们守过,抗洪抢险的一线他们冲过。

退役后,组织安排到哪里就去哪里,从不挑三拣四。从保家卫国的战士,变成默默无闻的后勤兵。一干就是十几年,没叫过苦,没提过条件。

他们值得被善待,而不是被遗忘。

于理:同工同酬,岂能有高低

来看看事业单位的真实情况。

管理岗的人员,只要年限到了,就能一步步晋升,从办事员到科员、副科、正科……工资跟着职务走,越老越值钱。

专技岗的人员,有优越的薪级工资体系,考个职称,工资就能往上跳一大截。初级、中级、高级,每一级都有明确的涨幅。

可工勤岗呢?晋升通道窄得像条缝,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再往上就是技师、高级技师,名额少得可怜。很多人干了一辈子,还是个初级工、中级工。

同样是事业单位的岗位,为什么工勤岗就要低人一等?

难道他们干的活不值钱?还是他们的付出不值得被认可?

于法:公平正义,不容打折扣

《劳动法》白纸黑字写着:实行同工同酬。《退役军人保障法》也明确要求保障退役军人的合法权益。

可现实中呢?

很多退役安置工勤人员,虽然定的是工勤编制,干的却是管理或专技的工作。有的在办公室处理文件,有的在财务室做账,有的在技术部门搞维护。干活的时候,没有人区分你是工勤还是管理;发工资的时候,差别就出来了。

同样的工作量,同样的工作强度,就因为身份不同,收入差出一大截。这公平吗?

法律不是摆设,同工同酬不能只是一句口号。

出路:三件实事,盼早日落地

说一千道一万,不如实实在在办几件事:

第一,打通晋升通道。 让工勤人员也能像管理岗、专技岗一样,有更加人性化的晋升路径和相对应的薪酬标准。

第二,落实同工同酬。 干同样的活,就拿同样的钱。别再让身份决定收入,要让贡献说话。

第三,尊重每个岗位。 工勤岗不是低人一等的岗位,他们是单位运转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给他们应有的尊重和待遇,才是真正的公平。

退役安置工勤人员,曾经为国家站岗放哨。今天,轮到我们为他们发声。

于情于理于法,都应该给他们一条好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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