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报道,7月19日,昆明警方发布通报称:经核查,确实存在一女子李某慧冒用另一女子李某珠身份的相关事实,李某慧目前已被依法处罚。目前,公安机关已依法将关联违法记录全部更正。
这是一次迟到的更正。
此前报道指出,2019年,李某珠发现身份遭冒用,昆明相关部门当时答应立即更正。2015年至2018年期间,冒充李某珠的李某慧,先后多次被云南警方录入吸毒处罚信息,包括行政拘留及两年强制隔离戒毒。李某珠身份被吸毒人员冒用,个体权益遭到侵犯,生活秩序也遭到破坏,实在令人愤懑。及时为其正名、消除影响,是题中应有之意。然而,令人不解的是,有关部门并没有兑现“立即更正”的承诺,导致延宕七年之久。其间,李某珠多次奔走申诉、拨打举报热线,甚至自费跨省配合采集指纹、血样等全套生物证据,但依然无法实现诉求。
李某珠身上的吸毒“黑锅”何以未被及时消除?根据民警说法,系统一旦标记为吸毒人员,后续办案民警便不再质疑系统信息,错误层层叠加。这种解释或有某种合理性,但难脱追问:被冒名行为一清二楚,相关信息也早为警方掌握,进行更正并无技术难度,亦无信息壁垒。若能及时纠错,何至于“错误层层叠加”?
说白了,所谓的“错误层层叠加”不就是“无人负责”的代名词吗?
更正违法记录或是“小事”一桩,但对当事人而言是“天大的事”。何况,这口“黑锅”压在当事人头上多年,已经造成极为不佳的社会观感。于情于理,都应该彻底了断:惩治加害者,保障个体合法权益。
对此,昆明警方也指出:对存在的问题我们将切实整改,全力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这一表态令人欣慰。不过,公众更希望知晓,此事件中,“梗阻”到底出现在哪个关节?谁该被问责?以及,如何吸取此中教训?
现实中,莫名“被吸毒”“被犯罪”的事件发生过多起。例如,因犯罪信息被错误录入,四川乐山的杜鹏竟在从未去过的地方“涉嫌非法经营罪被取保候审”;云南镇雄县男子王道义被堂兄冒名后,“被贩毒”十年;最高检更曾公布过一起指导性案例:湖南一原告因“个人信息”被当地公安局错录入“全国违法犯罪人员信息资源库”,导致失去工作、社会活动受到诸多限制,后将公安局起诉至法院。
无疑,遭遇无妄之灾后纠错无门,是这类事件的“共性”。
执法记录的公信力,源于每一条信息的精准无误。错录信息本已不该,若是不能第一时间主动为受害者解困,而是漠视了之,或是待舆情出现才急忙发力,则更显工作作风的散漫。因此,处置个案后还不能画句号,而应系统性纠治审核监督不足、把关不严、怠于纠正错录信息等问题。唯有如此,才能真正杜绝错录信息后“纠错难”的乱象。
现代快报/现代+首席评论员 戴之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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