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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箱、雨伞、自行车......

违规圈占公共区域

在楼道内堆积杂物

别以为它们只是“占点地方”

一旦火灾来临

这些杂物将迅速成为助燃剂

让“生命通道”变成“夺命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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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

2026年6月,福建莆田一小区楼道内,一居民悬挂在楼道架子上的袋子突然起火,继而引燃周围可燃物。据监控视频显示,仅3分钟整个楼道便满是浓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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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员接警后立即到场,发现明火已被物业工作人员扑灭,火势未进一步扩散,但现场已是一片狼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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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二

2026年6月,广东肇庆一小区内,一居民家中发生火灾。消防员接警到场后,发现起火位置位于屋门外走廊处,火势从屋外蔓延至屋内,所幸邻居第一时间发现并将明火扑灭,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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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调查,此次火灾原因系由遗留火种引燃门外走廊堆积的杂物。

楼道不是“储物仓库”

每一位业主及使用人

应自觉遵守消防安全相关规定

公共区域不堆放杂物、不占用通道

这不仅仅是公共卫生和个人素养层面的问题

我国法律对此也有明文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二十八条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

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三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第四条高层民用建筑的业主、使用人是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责任主体,对高层民用建筑的消防安全负责。高层民用建筑的业主、使用人是单位的,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高层民用建筑的业主、使用人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等专业服务单位(以下统称消防服务单位)提供消防安全服务,并应当在服务合同中约定消防安全服务的具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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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生活中

若发现私搭乱建

消防通道内堆积杂物等安全隐患

可向物业反映

或拨打政务服务热线进行投诉

消防通道就是生命通道

这些安全知识

一定要牢记于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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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 /韩俊鸿

制作 /山西消防全媒体工作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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