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能想到,本该是纪律严明、彰显正义的香港湾仔警察总部大楼内,竟然上演了一幕幕令人作呕的职场猥亵丑闻。更让人大跌眼镜的是,案件的男主角,竟是一位身居要职的警队支援部高级警司。
近日,这起轰动香港警界的非礼案在西九龙裁判法院迎来裁决。现年51岁的高级警司周毅剛,因涉嫌在警总内三度非礼同一名女下属,被裁定三项猥亵侵犯罪名全部成立!
随着法庭审理的深入,这起披着“职场上下级”外衣的恶劣非礼案,其荒荒唐与恶劣程度被彻底曝光。
第一次伸出黑手:警总走廊的“突袭”
事情要追溯到2024年6月19日。当天,女事主X正在周毅剛的办公室外与秘书交谈。正当X背对走廊时,她突然感觉到自己的臀部被人重重地拍打了一下。
在警总办公区,谁敢如此放肆?X惊愕地回头,发现四周并无他人,唯有高级警司周毅剛突然在她的左侧现身,用一种意味深长的眼神看着她。顾及到对方是“大长官”的身份,且身处高层办公区,X当时不敢声张,只能忍气吞声。然而,她的退让,非但没有让对方收敛,反而助长了这名高级警司得寸进尺的贼心。
聚会上的疯狂:公然强摸、强拉裤裆
同年11月1日,支援部在警总41楼会议室举行了一场十多人群聚的送别聚会,同场不乏多位警司级的高级官员。在这样众目睽睽的职场社交场合,周毅剛彻底撕下了伪装。
当时,女事主X右手正拿着红酒杯与人社交,周毅剛突然贴身靠近,毫无预兆地伸手,在数分钟内连续抚摸X的两侧臀部。X吓得浑身僵硬,周毅剛竟厚着脸皮凑到她耳边说:“我喜欢你,让我摸一下行不行?”
X明确拒绝,并试图走到其他同事身边寻求庇护。但精虫上脑的周毅剛早已失去理智,他尾随其后,一边用言语挑逗:“跟我好不好?”“今晚留下来陪我行不行?” 紧接着,他一把攫住X的左手,强行拽向自己的裤裆!
事主X在庭上痛苦回忆,当时她摸到了硬物,而周毅剛不仅没有松手,反而更加无耻地贴近她,低声炫耀称:自己现在正“扯旗”(勃起)。X恶心得几欲作呕,冷回一句:“我不想知道!”
这还没完,在接下来的时间里,周毅剛不仅对X摸腰揉背,甚至试图将手从X的右侧腋下穿过,直接揉捏其胸部。为了自保,X只能死死“夹紧”双臂绝不让其得逞。
休息室内的逼迫:大声呼救才得以脱身
饱受羞辱的X脸色惨白,被另一名察觉异样的高级督察陪同到总务休息室暂避。然而,周毅剛如同甩不掉的狗皮膏药,随后便推门而入,公然坐在X身旁,继续索吻并纠缠要求其当晚留下来陪夜。
忍无可忍、退无可退的X深知,如果再不反抗后果不堪设想。她索性豁出去了,为了吸引外面办公区人员的注意,她用尽全身力气大声呵斥:“不好!!” 周毅剛见其情绪爆发,害怕惊动他人,这才讪讪地退后收手。
辩词荒诞:自编自导“地下情”掩盖罪行
面对如此铁证与多名证人的指证,周毅剛在庭审时的自辩,堪称厚颜无耻的“教科书”。
周毅剛不仅否认全部控罪,还当庭编造了一段极其狗血的“地下情”的故事。他声称,女事主日常对他说话声音“娇嗲”,两人在办公室曾牵过手,他就自认为“已经在一起了”。为了证明自己没有非礼,他辩称两人是地下情侣,碰碰腰背是“情侣间的自然动作”。他还称自己有一名同居的女警女友,为了避嫌,他和事主才故意没有任何通讯信息交流、没有任何合照。更荒唐的是,他把事主的控诉归咎于“因为面临分手,女方因爱生恨顺势诬告”。
法官怒斥:“一派胡言!”
然而,法网恢恢,法律绝不容许罪犯把无耻当做挡箭牌。
裁判官何慧嫻在裁决时字字珠玑,直接戳穿了周毅剛的连篇谎话。何官指出,被告口中所指的“地下情”没有任何通讯、没有任何合照,仅靠在房间内拖手聊天,关系敷衍且儿戏,根本难以视作两个成年人的恋爱,其说法简直令人匪夷所思,纯属“一派胡言”,完全不可信!
法官更痛斥,被告声称“在众多上司同僚在场的情景下不可能公然非礼”的辩解完全站不住脚——如果双方真的是需要极力避嫌的地下情,那他怎么可能反而大庭广众地在聚会上动手动脚?这恰恰证明了他就是恃强凌弱的职场猥亵!
拒绝姑息:高级警司面临牢狱之灾
最终,裁判官裁定周毅剛三项非礼罪名全部成立。何官明确强调,本案案情极其严重,唯有监禁式判刑才是唯一合适的惩罚。案件已押后至7月31日判刑,期间虽准其保释,但必须索取其背景报告以及女事主的心理创伤报告。
警队高官,本应是法治与正义的守护者,却将公权力与职场威权当成了宣泄私欲、侵害下属的工具。香港警方早前也已表明态度:周毅剛已被停职,警队对违法行为绝不容忍和姑息。
脱下警服,等待他的,将是法律铁面无私的严惩与冰冷的牢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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