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情侣临近结婚,却因为婚前协议、生育观念、生活理念分歧遗憾分手。此时最大的矛盾不再是感情,而是婚前一堆筹备开销怎么算、谁来承担、能不能退。
有个案子,男女双方恋爱近两年,预约了结婚登记,全程积极筹备婚礼、婚房、蜜月行程。临近登记,双方因婚前协议条款无法达成一致,最终取消结婚登记,和平分手。无出轨、无过错、无骗婚情形。
但两人为结婚产生的大额开销无法协商一致:男方出资装修女方名下房产、预订婚纱蜜月、购买无人机;女方为男方定制高价西装。双方互相起诉、反诉。
6类婚前开销,法院怎么判?
1. 给女方婚前房屋出资装修——可以要回装修费
案涉房屋是女方个人婚前财产,婚房装修是双方共同商议决定,男方全额出资,女方全程参与沟通、知情且认可。装修完工后,男方从未入住,所有装修设施附着在女方房屋上,归女方永久享有。法院支持男方返还装修费的诉求。
2. 互赠定制西装、礼服——附条件赠与,婚约解除需折价返还
女方花费两万多为男方量身定制两套西装,男方同期为女方定制价值三万余元的婚礼礼服。法院认定属于以结婚为目的的大额附条件赠与,并非普通日常送礼。婚约解除,结婚目的无法实现,赠与条件不成立。西装为男方专属尺寸,女方拿回实物无法二次使用,法院不支持返还实物,酌定由男方支付西装折价款。
3. 婚纱照、礼服租赁、试纱费——各自承担
婚纱租赁、试纱费、礼服定金,属于备婚过程中的普通共同消费,不具备彩礼属性,部分服务已享受、部分订单有有效期可后续使用。法院判决互不追偿,各自支出各自承担。
4. 蜜月机票、境外门票——共同损失,酌情分摊抵扣
双方为旅行结婚共同预订的国际机票、景点门票,因婚约解除行程作废,产生不可逆损失。法院结合是否退款、谁付款、是否可二次使用,综合酌情抵扣核算。
5. 节日贵重礼物——普通赠与,不退
男方主张返还价值近两万的无人机,法院驳回。无人机是提前一年的生日礼物,不属于专为结婚筹备的婚财物,属于恋爱期间无偿赠与,一经交付无权反悔。
6. 亲属私下调解转账——仍有效抵扣
女方父亲曾代付3万元调解款,后续女方撤销授权、不认可调解方案。法院认定授权撤销不影响实际转账效力,直接纳入整体账目抵扣。
我是李晓娟律师,专做婚姻家事与财产规划。有婚约财产纠纷问题,可以找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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