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万合赢力商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等1007户企业:

晋中万合赢力商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等1007户企业,在2026年6月30日之前未按规定履行2025年度报告公示义务,该行为违反《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企业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当年设立登记的企业,自下一年起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之规定,依据《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条和《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第(一)项之规定, 晋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于2026年7月15日作出决定将晋中万合赢力商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等1007户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现依法以公告的方式进行送达。

企业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有异议的,可以自公示之日起30日内向晋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晋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将依法予以核实处理。

上述企业如不服本决定,可在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山西省市场监管局或者晋中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六个月内向介休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列异名单(2025年度).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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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7月15日

小编:李玫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