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言说:“远亲不如近邻。”可邻里之间一旦较起真来,一件小事也能堵心好久。近日,榆树市人民法院市区人民法庭审理了一起相邻关系纠纷案件,法官通过释法明理让邻里关系重归和睦。
据了解,2025年夏天,被告金先生在自家客厅西墙外装了一台空调外机。住在楼下的原告刘女士怎么看怎么不舒服,认为空调外机占用的是她家的外墙,不但挡了她家的采光,而且下雨时雨滴砸在上面,声音还特别大。此事经小区物业前后协调了好几次,双方从“往上抬一段”谈到“移到侧面墙体”,可安装师傅上门测量后发现,侧面墙面太窄,根本固定不住空调支架,最多只能在原位置往上挪5厘米。刘女士没法接受这个结果,协商彻底谈崩,一气之下将邻居金先生告上了法院。
在庭审过程中,刘女士情绪激动,一口气列出了多条理由。承办法官没有急于宣判,反而结合法律条文,用大白话给她上了一堂现场普法课。
法官表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住宅楼外墙属于全体业主共有,就跟楼道、电梯一样,不是谁家窗户外就归谁私用。也就是说,刘女士认为的自己窗户边的外墙,并非是刘女士家的专属地盘。而且,在该小区内,同户型的住宅安装空调时,都是把空调装在这个位置,这属于合理使用,不算占了刘女士家的地方。
见刘女士露出惊讶的表情,法官接着解释了采光和噪声的问题,空调虽然装在刘女士家楼上,但前方没有遮挡,并不影响刘女士家的采光,而刘女士也拿不出相关证据证明空调机箱影响了自家的采光;噪声也是同理,需要有专业检测,证明声音超出了正常标准,不能光凭自己觉得吵就定性为扰民。而且被告已经装了隔音罩、改了排水管,滴水的问题也整改过了。
听了法官的一番解释,刘女士也恍然大悟,憋了好久的气一下就顺了。对自己的认识盲区也很惭愧,当场向邻居金先生表示了歉意。金先生也表示没什么,邻里之间把事说开了就行。最终,法院因原告提交的证据不足以支撑诉求,依法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在此,法官提醒,建筑物外墙、公共楼道等都属于业主共有部分,并非自家窗户对应的区域就归个人专属使用。邻里相处本就该以和为贵,所以处理邻里纠纷时,不妨多一分换位思考,先通过物业、社区沟通协商,既解决问题也不伤和气;如果确实认为自身权益受损,也要注意留存客观证据,通过合法途径理性维权。和睦的邻里关系,才是居家生活最实在的幸福感。
来源:长春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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