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城区砲台镇丰溪村陈厝经济合作社理事会原理事长、陈厝村民小组原组长陈淡藩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
清风揭阳
·北京
日前,榕城区纪委监委对榕城区砲台镇丰溪村陈厝经济合作社理事会原理事长、陈厝村民小组原组长陈淡藩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陈淡藩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规定,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纪法底线失守,以权谋私,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土地承包、工程竣工验收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财物;利欲熏心,胆大妄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侵占集体资金。 陈淡藩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职务侵占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榕城区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决定给予陈淡藩开除党籍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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