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LV维权文章刷屏后,我想说句没人敢说的真话:不是律所删你文,是你本来就写错了

全网都在替这位博主喊冤!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清一色同情、怒骂律所玩文字游戏、打压自媒体发声、不让普通人讲真话。

但我翻完所有司法公示、案件卷宗、行业规则,必须捅破这层所有人都不敢碰的窗户纸:根本不是律所封嘴!这篇文章被下架,一点都不冤,纯属作者自己硬蹭、刻意带节奏!

这两天刷到一篇特别火的文章,很多人在转发。

作者说自己深度拆解了LV商标维权案,聊了承办律师和律所,结果惨遭德恒律所投诉、文章被平台下架。

通篇读下来,字里行间都是委屈。核心意思大家也都看懂了:我只是陈述公开事实、点评行业现象,律所不占理,只会抠字眼封嘴,不让普通人说真话。

一时间,网友的情绪直接被拉满了。

什么资本施压、律所双标、打压自媒体发声,各种评论铺天盖地。

但我翻完所有公开资料、司法文书,冷静下来想说一句很扎心、但没人愿意承认的实话:

你的文章被下架,真的不是你说了真话,而是你刻意混淆了事实,自带节奏带偏了舆论。

先抛开所有情绪,我们普通人别被“敢说真话”的人设牵着走,就事论事捋清楚这件最关键的细节。

很多人都被作者的话术误导了,觉得总分所就是一家人,写德恒律所代理案件,是大众正常认知,根本不算错。

说实话,这也是大部分外行人的误区,但在法律、司法、执业的专业领域里,律所总分所,从来不是一回事。

可能很多普通人不懂,觉得全国连锁律所,深圳分所、北京总所,招牌一样、名字一样,就是同一个主体。

可但凡稍微了解一点律师行业、看过任何一份司法判决书的人都知道:

所有案件的代理主体、执业备案主体、司法公示主体,精准到分分所、精准到执业机构,不存在笼统概括。

LV起诉茉莉奶白这起千万商标侵权案,司法系统公开备案、庭审记录、裁判文书上,清清楚楚、白纸黑字的代理机构,是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

而作者通篇行文,直接简化为“北京德恒律所”代理案件。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别觉得这是小事,也别觉得是律所抠字眼。

在法律行业的事实认定里,这就是事实表述错误。

打个最简单的比方,大家瞬间就能懂。

肯德基全国几千家门店,你能说北京肯德基门店的经营行为,是上海肯德基的行为吗?

一家连锁公司的分公司官司,能直接等同于总公司承办案件吗?

肯定不能啊。

各行各业都有自己的专业严谨性,尤其是法律行业,一字之差,主体、权责、备案、执业记录,全部天差地别。

作者明明精准查到了承办律师是德恒深圳分所合伙人,却刻意模糊主体,用总所名称替代分所。

这根本不是大众通俗概括,这是自媒体最擅长的模糊事实、制造冲突。

我特别理解自媒体的创作逻辑。

单纯写深圳分所律师承办案件,就是一则平平无奇的知识产权维权案例,没有争议、没有话题、没有流量。

但一旦改成头部总所代理外资品牌、打压本土网红品牌,再叠加“体制出身律师帮外资收割国货”的论调,冲突感、对立感瞬间就来了。

流量、热度、话题度,全部拉满。

这才是这篇文章的核心猫腻,根本不是所谓的“说了真话被针对”。

再聊聊大家最共情的点:公众不能点评行业现象吗?普通人不能发表看法吗?

当然可以,我百分百支持自媒体点评公共事件、点评行业现状、发表个人观点。

观点自由,不代表可以篡改、模糊客观事实。

你可以点评知识产权维权尺度太大,可以讨论外资品牌商标维权是否过于严苛,可以吐槽本土小微企业维权弱势,也可以评价律师的执业选择。

这些都是绝对合法、绝对正当的公众讨论,没人会投诉你,更没人会下架你的文章。

但你不能为了博眼球、造对立,刻意模糊司法主体,用错误的事实铺垫你的观点。

先有错误事实,再有情绪化观点,这就不是客观评论,是带节奏造谣引流。

很多人被洗脑,觉得律所是赢了官司揽业绩、出了舆论甩锅分所,双标至极。

可真实的行业规则完全不是这样。

律所总分所财务独立、执业独立、备案独立、责任独立。

业绩归分所,责任归分所,舆论归属自然也是分所,这是行业通用规则,不是专门针对谁。

总所从来不抢占分所的胜诉业绩,自然也不会为分所的案件承担舆论争议。

反过来讲,这起案件如果出现执业争议、败诉纠纷,也只会追责深圳分所,和北京总所毫无关系。

怎么到了自媒体这里,就变成了律所文字游戏、打压发声?

更有意思的是作者最后的态度,全程带着委屈和不甘,质疑为什么公开事实不能说。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可从头到尾,没人禁止你讨论现象,没人禁止你输出观点。

禁止的是你用错误的事实,误导全网舆论。

现在网上有一种很畸形的自媒体风气:

只要我的立场是共情普通人、吐槽资本和大企业,哪怕细节错了、事实模糊了,我就是敢说真话的勇者。

只要我被官方、机构、律所投诉下架,我就是被打压、被针对。

真的不是这样。

知识产权保护这件事,我和所有人的立场一致:我们支持保护国货,支持中小企业良性发展,也反感过度维权、恶意收割小微企业的行为。

但我们不能因为共情弱者,就默许自媒体篡改事实、制造对立。

合法合规的下架整改,被包装成“封杀真话”;

自己刻意模糊的专业细节,被说成是律所抠字眼玩套路。

这才是这件事最让人细思极恐的地方。

最后说句心里话。

做内容创作,有态度、有观点、有立场,是好事。

但所有观点的前提,一定是尊重客观事实。

观点可以主观,事实必须客观。

你可以质疑规则、吐槽行业、共情企业,这是大众的权利。

但不能为了流量,故意制造虚假冲突,再塑造自己敢于发声的人设。

这次的下架,真的不冤。

不是真话不能说,是带节奏的不实表达,本就不该被传播。

往后也希望大家,别再被这种情绪文裹挟。

先看事实,再谈立场,才是普通人最该有的清醒。

需要我再强化开头情绪冲突、加一句反问钩子,让打开率直接拉满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