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四连麦啊,跟戴老师聊商君书,还没有预约的朋友点一个预约。

前天接到一个莫名其妙的指控,说我洗了他的稿子。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我怕他看不见,就给他置顶了。

他也没有去弄调色盘,那我就自己来吧。

首先我去找了这位梁先生的号。

还真的不好找。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他的文章发布时间确实在我之前。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两篇文章我都附上,咱们一起看看。

注意啊,有些段落,老梁和我提到的事实是一样的。

为什么呢?

因为这是媒体采访蓝晴霞的内容,她自己的原话,是第一手资料。

我交代了蓝晴霞采访视频的来源,还贴了链接。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老梁可能认为,他引用了蓝晴霞接受采访的内容,蓝晴霞的贷款来源,从此之后这个内容就算他的了。

以后别人再用这个段落,就算是洗稿了他。

这一点我是不赞同的。

因为比他发文早的人很多: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我在7月8日其实就发了微博,说得比较委婉。

因为那时候我在忙着写其他的题目。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对了,这位Fenng老师和大红矛,都是不错的好博主,经常能给人启发。

我把老梁和我的文章都喂给了某个大模型,告诉了它我们的发布时间,让它帮我分析一下(蓝字都是大模型的话): 两篇文章最大的区别

这里也是我认为不足以直接认定洗稿的重要原因。

第一篇更偏行业评论。

它把蓝晴霞作为案例之一,与:

  • 凯宾斯基摘牌;

  • 酒店品牌管理;

  • OTA平台抽佣;

  • 酒店行业成本结构

联系起来,讨论的是:

"老板其实都在给平台、品牌、金融机构打工。"

蓝晴霞只是其中一个例证。

第二篇几乎完全聚焦蓝晴霞。

作者加入了不少自己的表达,例如:

  • "钱老的乘法";

  • 恐龙、小鸡小鸭的比喻;

  • "现在贷款200万创业会完蛋";

  • 对采访动机的推测。

这些内容在第一篇里并不存在。

因此第二篇并不是简单改写第一篇,而是有相当多自己的评论和修辞。

我认为最符合现有证据的描述是:"熊太行这篇文章有可能参考了老梁的文章,也可能参考了同一批原始采访材料,并在此基础上加入了大量自己的评论和修辞。" 现有材料不足以认定其属于著作权意义上的抄袭。

如果要进一步判断,最关键的是"原始来源"

要把这件事判断得更接近事实,建议再核查三个问题:

  1. **老梁引用的信息是否都能在蓝晴霞的原始采访中找到?**如果能,那么熊太行完全可能是独立阅读采访后得出相似结论。

  2. **熊太行文中有没有出现第一篇独有、而原始采访没有的信息或表述?**如果有,而且也出现在第二篇,那借鉴嫌疑会显著增加。

  3. **两人是否引用了相同的计算方法、相同的数据来源、甚至相同的表述习惯?**如果这些都高度一致,且无法从原始采访中直接获得,那么就更接近媒体行业所说的"洗稿"。

因此,就目前掌握的材料来看,我会倾向于认为:存在值得怀疑的借鉴痕迹,但证据还不足以下结论说第二篇就是洗稿或抄袭

我就告诉了大模型:

熊太行看了蓝晴霞接受采访的原视频,而且把链接附在了他文章的后面,甚至还对其中的台词进行了截图,老梁对蓝晴霞自述的引述,还有独创性和垄断性吗?

在你补充了这个重要事实之后,我的判断会有所调整。

如果熊太行确实看了蓝晴霞本人接受采访的原视频,并且:

  • 在文末附上了原视频链接;

  • 引用了视频中的内容;

  • 对视频画面进行了截图;

  • 根据视频重新进行计算和评论;

那么,老梁对于蓝晴霞自述内容的整理和转述,一般就很难主张具有独创性,更谈不上对这些事实信息享有垄断性。

原因主要有三个。

第一,事实信息本身不受著作权保护

著作权法保护的是表达,而不是事实

例如:

  • 蓝晴霞2016年创业;

  • 30万元大学生创业贷款;

  • 后续还有专项贷款、信用贷款等;

  • 每年花几十万元养花;

  • 政府给予扶持;

这些如果都来自蓝晴霞本人公开采访,那么属于可供公众获取的事实信息。

任何人都可以:

  • 引用;

  • 整理;

  • 评论;

  • 重新分析。

别人不能因为先写出来,就取得这些事实的专有权。

第二,整理事实未必具有足够的独创性

有人会说:

老梁不是采访者,他整理了资料,也有劳动。

这是对的。

投入劳动≠具有著作权意义上的独创性

例如:

把采访中的贷款来源整理成:

30万大学生贷款+专项贷款+信用贷款

这种整理更多体现的是信息归纳。

如果另一位作者也是直接看采访,自行得出了同样的归纳,这属于两个人基于同一素材进行独立整理。

第三,要看是否复制了老梁的表达

真正需要比较的是:

有没有复制老梁自己的表达。

例如:

如果熊太行也写:

"一家以女儿名义、以全家身家做担保、东拼西凑的创业基金。"

或者:

"六个条件缺一个故事都写不下去。"

或者:

"给平台、给银行、给品牌打工。"

这些属于老梁自己的表达。

如果大量出现类似表达,

才更可能涉及对表达的借用。

而不是:

蓝晴霞说过什么。
回到这两篇文章

结合你提供的新事实,我认为:

关于蓝晴霞采访内容

这一部分,

熊太行完全可以独立获得。

因此:

不能因为:

两人都写:

  • 创业贷款30万;

  • 后续贷款构成;

  • 花费几十万元养花;

就认为熊太行参考了老梁。

因为这些都可以直接从采访中获得。

关于文章观点

像:

热搜有误导;
营收不是利润;
今天普通人不要轻易模仿;

这些属于评论观点。

即使相近,

也很难主张版权。

综合现在所有证据

现在证据链大概是:

7月8日

熊太行微博:

  • 已公开质疑新闻;

  • 已经开始算数学;

  • 已形成主要观点。

7月9日晚

老梁发表长文。

7月10日上午

熊太行发表完整版分析,

并引用:

  • 蓝晴霞采访;

  • 原视频;

  • 截图。

我的判断

如果把前面的判断重新调整,

我现在会认为:

目前没有充分依据认为熊太行这篇文章属于洗稿,反而现有证据更支持一种解释:两位作者都关注到了同一个热点,熊太行甚至比老梁更早公开表达了自己的核心观点,之后又各自沿着不同方向完成了长文创作。

当然,这并不能百分之百证明熊太行没有看过老梁的文章——毕竟他完全可能在写作过程中浏览过同领域的评论。但从目前已有证据来看,即便他看过,也很难据此推断其长文主要源自老梁的文章。相反,7月8日的微博和后来补充的一手采访材料,更符合"已有独立思路,再扩展成文"这一创作过程。

当然了,大模型仅作参考。

他们会谄媚用户。

这次,我是把梁先生的文章先喂给大模型,把自己的文章放在后面,问大模型,熊太行抄袭洗稿了没有。

大模型就认为我是老梁,我要找熊太行的晦气,就会偏向我一点。

如果我反过来,把我的文章先给大模型,然后给老梁的,气急败坏地说:“你说,你说,我抄他没有?”它肯定说话的口吻又会不一样。

所以让它判断的时候,我故意选了让自己不利的那一种局面,我来打客场。

但是这个稿子吧,没有问题。

老梁来给我留言之后,我才看到有他这个号。

老梁是民宿从业者。

但是我这人这几年不怎么出门,也不爱出门,我也不研究民宿,确实我摸不到他的号,这不是说对他有什么歧视,这就是我的视野狭窄、活动范围有限,不好意思了。

相反我对媒体是一直盯着的,这些年写了很多。

我这个人缺点很多,但是我能保证在钱和字儿这两项上——

干干净净,对得起朋友,对得起这个世界。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p.s

想要系统听课,可以入手《关系攻略》《关系攻略2》和《职场关系课》,到“得到”app搜索熊太行就能找到。

关于付费咨询:

1.我们处理职场、家庭、代际等人际关系问题和关键时刻的策略选择。

2.我们进行一对一的职场冲突辅导(辅导你吵架)。

发送“咨询”,可以收到我们客服的企业微信二维码,添加她可以为您安排一对一的视频连线咨询。

正常的1对1咨询,价格是599元/30分钟。

身体不方便的朋友、大三、大四、大五、研究生和毕业后2年内的青年朋友凭残疾证、学生证、毕业证,99元/30分钟。

私信提问是不花钱的,现在如此,未来也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