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中共枞阳县委批准,枞阳县纪委监委对枞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党委书记、局长吴文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吴文汉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违反政治纪律,与他人串供、向组织提供虚假情况,对抗组织审查;违反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烟酒卡,将应当由本人支付的费用交由他人支付;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干预工程建设;违反生活纪律;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项目招标代理、资金拨付、纠纷协调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吴文汉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枞阳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枞阳县委批准,决定给予吴文汉开除党籍处分;由枞阳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枞阳县纪委监委)

来源 | 安徽纪检监察网

编辑 | 李志慧

校审 | 刘 鸣

终审 | 杜 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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