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疆伊宁县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在承办法官的耐心劝导与强力震慑下,被执行人苏某从最初的拖延观望,转变为主动筹措资金、足额履行还款义务,申请人伊某的合法权益得以全部兑现。

伊某与苏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伊宁县人民法院判决生效后,苏某一直未履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启动线上线下全方位查控,精准掌握苏某名下财产状况。经查,苏某具备一定履行能力,但抱有侥幸心理,试图规避执行。

面对这一情况,法官并未简单采取惩戒措施了事,而是坚持“以劝促执、以教促改”。一方面,法官多次约谈苏某,逐条解读拒不履行将面临纳入失信名单、限制高消费乃至司法拘留的法律后果;另一方面,从双方旧日情谊和诚信守约角度出发,耐心疏导其思想顾虑。经过反复沟通,苏某终于认识到“失信寸步难行”的严重性,主动联系亲友筹集资金,一次性将全部案款交至法院。

从“拒不履行”到“主动筹款”,这起案件的高效执结,既是执行法官严谨细致、刚柔并济的工作缩影,也是人民法院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生动实践。该案以实际成效彰显了司法权威,赢得了双方当事人的认可,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效果。

中国日报新疆记者站编辑:毛卫华 通讯员:李滢

来源:中国日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