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知女友怀了发小的孩子后,我果断分手,连夜搬出了公寓。
第二天一早,却接到我姐的电话:
“昨晚他俩开车找你,坠崖了,人没捞上来。”
我疯了一样赶到殡仪馆。
亲戚们指责我太绝情,一气之下逼死了三条人命。
极度的自责逼疯了我。
为了赎罪,我放弃一切去了西藏朝圣。
三年来,我三步一叩首,额头烂了又结痂,掌心和膝盖磨得深可见骨。
直到今天,在大昭寺的转经廊下。
我却看见本该死在三年前的女友和发小,正穿着情侣冲锋衣,笑着给一个两岁的小女孩买糖。
我如遭雷击,浑身发抖地刚要冲上去。
一只手突然从背后伸出,将我死死拽进暗巷。
是我那个所谓的亲姐。
她看着我风吹日晒的脸,眼里没有半点心疼,只有毫不掩饰的防备:
“别去打扰他们。”
我张了张嘴,发不出声音。
她死死按着我的肩膀,语气责备:
“当初要不是你做事太绝情,他们至于想出假死脱身的办法,背井离乡吗?”
“为了躲你,他们在外面吃了不少苦。现在好不容易安定了。”
“都过去三年了,城阳,放下吧。”
高原的寒风灌进肺里,激起喉头一阵浓烈的腥甜。
我看着自己血肉模糊的双手,荒唐地笑出了眼泪。
原来我以为赎罪忏悔的三年,只是一场为了成全他们的骗局。
......
城阳,算姐求你,别过去破坏他们现在的安稳。”
沈宁的力道极大,将我死死按在暗巷斑驳的墙壁上。
她甚至没有低头看一眼我因为长年叩首而溃烂流脓的膝盖。
那双曾经为我剥虾、替我挡雨的手,此刻正像钳子一样防备着我。
我盯着她那张熟悉又陌生的脸,喉咙里发出风箱般嘶哑的破碎声。
“安稳?”
我每吐出一个字,都带着浓烈的血腥味。
“我三步一叩,从江城跪到拉萨,满头是血的时候,你们在享受安稳?”
沈宁的眼神闪躲了一下,语气却依旧是那副理所当然的温和。
“是你自己非要来受这个罪的,我们拦过你,可你不听。”
她松开一只手,替我整理了一下因为挣扎而散乱的藏袍。
“暮辞当时心情不好,受不了你天天在公寓里闹脾气。”
“程欢为了照顾他的情绪,只能想出那个脱身的法子。”
“你要怪就怪我,是我帮他们弄的假身份,也是我建议他们来西藏定居的。”
她把一切说得轻描淡写,仿佛他们只是合伙开了一个无关痛痒的玩笑。
而我那因为极度愧疚而生不如死的三年,在她眼里成了咎由自取。
巷口突然传来一阵轻快的脚步声。
程欢,你买个水怎么去这么久,绵绵都闹觉了。”
那是我听了二十几年的、我最好兄弟孟暮辞的声音。?蝽来?芯Х糟?
沈宁的脸色瞬间变得紧张,她下意识用身躯挡住我。
可晚了。
穿着昂贵情侣冲锋衣的程欢和孟暮辞,牵着一个粉雕玉琢的小女孩,已经站在了巷口。
逆着大昭寺的阳光,他们一家三口美满得刺眼。
看清我的那一刻,程欢手里的矿泉水瓶直接砸在了地上。
水花溅湿了她干净的登山鞋。
“城阳?”
她声音发抖,视线落在我脏污不堪的藏袍和我那张被紫外线灼伤蜕皮的脸上。
孟暮辞则本能地把孩子护到身后。
“城阳,你怎么会变成这副样子......”
没有人朝我走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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