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转发提醒!今晚,钦州将开展全市夜查行动
通告
应急演练公告
为进一步强化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防范和畅通消防通道治理,根据国家统一部署,7月20日在全市范围内集中组织开展夜查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行动时间
2026年7月20日晚。
二、检查对象
(一)高层建筑、住宅小区、沿街商铺、“三合一”场所、出租屋、自建房等;
(二)宾馆饭店、商场市场、歌舞娱乐等公众聚集场所;
(三)医院、养老院、寄宿制学校、幼儿园等特殊敏感场所;
(四)劳动密集型企业及多业态混合经营场所,小网吧、小餐饮等“九小场所”。
三、夜查重点内容
(一)电动自行车管理方面
1.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通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区域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行为;
2.未落实防火分隔、未配备消防设施器材、未实行车辆分组停放等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建筑架空层,仍作为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使用;
3.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违规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违规“进楼入户”“飞线充电”行为;
4.自建房、“三合一”、沿街门店、夜间经营使用场所等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行为;
5.电动自行车擅自改装原厂电气配件、拆改限速、外设蓄电池托架、改造蓄电池槽盒、更换大容量蓄电池等违法违规行为,以及充电器不合格问题;
6.设有消防控制室的住宅小区未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未持证上岗以及未按规定处置火警信号等。
(二)畅通消防通道治理方面
1.门窗设置影响人员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防盗窗、铁栅栏、广告牌等障碍物,未根据需要预留逃生口,或已预留的逃生口不便于从内部开启;
2.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设置不符合要求,疏散通道被占用、堵塞,安全出口被封闭,常闭式防火门未保持关闭,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识设置不符合要求,未正常工作;
3.消防车道、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设置不符合要求,存在被私家车或水泥墩、铁桩、限高杆、石球、隔离栏等固定障碍物占用、堵塞的现象。
请各社会单位、物业服务企业及广大市民群众自觉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全面开展自查自改,主动整改消除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消防通道堵塞等各类消防安全隐患,积极配合本次夜间消防安全专项检查行动。对多次劝导不改、隐患屡改屡犯的单位及个人,相关部门将依法从严查处。
特此通告。
钦州市消防救援局
2026年7月20日
来源 | 钦州消防公众号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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