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量提质 均衡发展:新泰市计划生育工作历史综述 内容提要

20 世纪 70 年代以来,按照国家、山东省、泰安地区人口发展统一部署,原新泰县(后撤县设市)持续推进计划生育工作,先后历经倡导 “晚、稀、少”、严格实施独生子女政策、稳定低生育水平、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四个历史阶段。

文章系统梳理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出台源头、新泰本地机构组织沿革、市乡村三级工作队伍建设、各时期核心工作举措与配套实施办法,客观总结数十年人口治理工作取得的突出成效,实事求是梳理实践积累的有益经验与特定历史阶段存在的局限教训,辩证阐释计划生育工作对新泰经济建设、民生改善、资源保护、基层治理产生的深远历史意义。

全文依托《新泰市志》、卫健系统馆藏档案、历年人口统计台账、地方党史史料撰写,史料严谨、表述客观、尺度稳妥,适合对外公开、汇报存档使用。

关键词:新泰;计划生育;人口治理;组织机构;基层队伍;低生育水平;生育政策转型

一、计划生育政策顶层源头与新泰落地实施阶段

(一)全国层面政策发展脉络

1. 倡导节育起步阶段(1971—1979 年)1971 年,国务院下发关于控制人口增长的专项文件,明确推行 “晚、稀、少” 生育指导方针,倡导晚婚、拉长生育间隔、少生子女,宣传 “一个不少、两个正好、三个多了”。此阶段以宣传教育、免费提供避孕节育服务为主,以群众自愿参与为原则,未实行刚性约束政策。

2. 基本国策固化阶段(1980—2013 年)1980 年,中共中央发布《关于控制我国人口增长问题致全体共产党员、共青团员的公开信》,全面提倡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子女。1982 年,计划生育写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正式确立为基本国策。1988 年《山东省计划生育条例》颁布实施,构建起地方性法规执行体系,配套实行人口目标责任制、奖惩并举、计划生育 “一票否决” 等管理制度。

3. 政策优化过渡阶段(2014—2020 年)根据全国人口结构变化,先后实施单独两孩、全面两孩政策,工作重心由严控人口增量转向稳定低生育水平、推进优生优育、完善计划生育家庭利益帮扶机制,取消强制性节育要求,实行自主选择避孕方式、生育登记服务制度。

4. 生育友好发展阶段(2021 年至今)国家出台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各地整合卫生、计生职能,工作重心转向减轻家庭生育、养育、教育负担,发展普惠托育服务,健全妇幼健康保障体系,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二)新泰本地实施四个阶段

1. 试点宣传推广期(1971—1979 年)原新泰县成立临时工作专班,以城关、羊流、汶南等重点集镇为先行试点,开展晚婚晚育科普宣传,免费发放避孕药具、推广上环等简易节育手段,引导群众主动拉长生育间隔,全县人口自然增速实现小幅回落。

2. 独生子女政策全面落实期(1980—2013 年)县级计划生育独立机构正式组建,市、乡、村三级人口管控网络全面建成,严格落实一孩政策、规范二孩审批流程,综合治理违法多生育行为,全市人口出生率持续大幅下降,长期稳定低生育格局逐步形成。

3. 两孩政策平稳转型期(2014—2020 年)有序落地单独两孩、全面两孩政策,简化生育办理流程,建立覆盖孕前、孕期、产后的优生优育全程服务体系,持续完善独生子女、双女户、计生特殊家庭奖励扶助政策,做到 “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保障历史计生家庭合法权益。

4. 生育支持优化提升期(2021 年至今)卫健机构深度整合,取消硬性人口考核指标,重点推进普惠托育、妇幼保健、计生特殊家庭常态化帮扶,同步推进婚育新风建设,引导适龄婚育,持续改善人口结构。

二、组织机构建设沿革

(一)县级主管机构演变

1. 初创挂靠阶段(1971—1978 年)新泰县设立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挂靠县卫生局,无独立编制,工作人员以卫生、民政、妇联干部兼职为主,统筹开展节育宣传、基础登记工作。

2. 独立常设机构阶段(1979—1993 年)正式设立新泰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列入政府常设职能部门序列,内设宣传、统计、政策法规、技术指导业务股室。1983 年新泰撤县设市,机构更名为新泰市计划生育委员会。

3. 职能拓展强化阶段(1994—2014 年)机构调整为新泰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增设流动人口管理、奖励扶助、出生性别比治理等业务科室,配套建设市级计划生育服务站;计划生育协会作为群团组织独立运行,协同开展群众工作。

4. 机构整合转型阶段(2014 年至今)按照全市机构改革部署,原人口计生局与市卫生局合并组建新泰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后统一更名为新泰市卫生健康局,内设人口家庭发展科承接原计划生育全部行政管理职能;计划生育协会保留独立群团体系,持续开展基层帮扶、宣传服务工作。

(二)乡镇、村级基层组织体系

1. 乡镇层级:各乡镇、街道统一设立计划生育办公室,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同步建成乡镇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站,统筹开展查体、节育手术、药具发放、优生指导等服务,实现行政管理与技术服务一体化运行。

2. 村级基层阵地:全市全部行政村设立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由村委会主任负总责,每村配备专职计生工作人员;同步建设村级计生服务室、药具发放点、婚育文化宣传栏,构建 “市级统筹、乡镇主管、村级落地” 三级工作体系。

3. 多部门协同治理机制:长期实行党委统一领导、多部门齐抓共管工作机制。公安部门互通户籍人口信息,民政部门衔接婚姻登记,卫健部门提供妇幼节育技术服务,教育落实计生家庭入学优待,市场监管协同管理流动人口经营主体,工会、妇联常态化开展群众宣传引导,形成综合治理工作格局。

(三)计划生育协会群众自治组织 市、乡、村三级全覆盖建立计划生育协会,吸纳党员、育龄妇女、乡村骨干、退休干部为会员,主要承担入户走访、生育矛盾调解、困难计生家庭帮扶、婚育新风宣传等工作,作为行政力量的有效补充,推动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

三、市乡村三级工作队伍建设

(一)行政管理干部队伍 市级机关行政干部主要负责政策制定、人口统计、目标考核、信访法规、综合统筹,全员定期参加行政执法、人口业务培训,实行持证上岗。乡镇配备专职计生干部,实行分片包村责任制,负责日常随访、孕情监测、政策宣传、奖励扶助申报、流动人口管理等一线工作。全市长期落实 “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 工作机制,实行年度人口目标责任书考核、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度,考核结果与单位评优、干部选拔任用直接挂钩,压实各级工作责任。

(二)专业技术服务队伍 市、乡两级计生服务机构配齐妇科医师、护理、药具管理专业人员,常态化开展业务轮训、技能考核。标准化配齐 B 超、检验、药具仓储等设备,可就近为群众提供上环、取环、孕前优生检查、妇科病普查等基础服务,实现基础节育、健康服务不出乡镇。

(三)村级专职计生工作人员队伍 实行 “乡镇聘用、村级使用、市级备案、财政统筹发放报酬” 管理模式,优先选拔熟悉村情、善于群众沟通的女性工作人员。全市常态化开展政策法规、生殖健康、人口台账专项培训,配套落实岗位绩效、养老保障相关激励政策,稳定基层一线服务末梢力量。

(四)协会志愿者队伍 依托各级计生协会发展志愿者队伍十余万人,常态化开展入户走访、节日慰问、困难帮扶、婚育宣讲,有效缓解基层行政人员工作压力,拉近与育龄群众的联系。

四、各阶段核心工作与配套实施措施

(一)七十年代:宣传引导、自愿普及节育措施 以乡村广播、群众大会、黑板报、墙体标语为主要宣传载体,普及晚婚晚育、人口与资源粮食相关科普知识。卫生院定期下乡,免费提供避孕药具、上环等长效节育服务,鼓励生育间隔达到四年以上。逐村摸排育龄妇女基础信息,建立简易婚育登记台账,重点动员多子女家庭主动落实避孕措施,全程坚持群众自愿原则,无硬性处罚措施。

(二)1980—2013 年:落实独生子女国策,健全规范管理制度

1. 常态化宣传引导:广泛宣传 “只生一个好” 政策,为自愿生育一孩家庭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落实独生子女父母每月奖励金、宅基地分配优先、升学优待等配套激励政策。

2. 规范化基础管理一是全员建立婚育台账,对已婚育龄妇女实行季度健康随访查体,动态掌握孕情、生育、节育情况;

二是严格规范生育指标审批,实行一孩生育登记、二孩按政策审批制度,对不符合政策生育行为依法依规处置;

三是倡导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自愿采取结扎、上环的群众给予一次性现金奖励;

四是开展出生性别比专项治理,建立非法胎儿性别鉴定、非法引产有奖举报机制,遏制重男轻女带来的性别失衡问题;

五是落实流动人口双向协同管理,流入、流出人口互通婚育信息,均等提供查体、药具、政策服务。

3. 奖惩配套政策奖励层面:独生子女父母按月发放奖励;晚婚晚育、主动落实长效节育措施给予现金奖励;农村计生家庭在农田分配、就医、升学方面予以倾斜。约束层面:对不符合政策生育家庭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党员、公职人员违规生育的依规给予党纪政务处分,取消各类计生优待政策。

(三)2000—2013 年:稳定低生育水平,完善长效利益导向体系 全面推行 “宣传教育为主、避孕节育为主、经常性工作为主” 工作思路,减少集中突击式整治,以常态化随访、优质服务为主。在全市落地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

对农村独生子女、双女户家庭达到规定年龄后按月发放扶助资金;增设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制度,为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发放专项补助,资金由财政直达个人账户,惠及数万计生家庭。同步推进村级计划生育村民自治,修订完善村规民约,依靠协会群众力量化解生育矛盾,减少干群摩擦;搭建全市人口信息化管理系统,婚育、孕情、奖扶数据实现联网动态管理。

(四)2014—2020 年:落地两孩政策,全面转向优生优育服务 有序实施单独两孩、全面两孩政策,取消二孩生育行政审批,改为生育登记便民服务;不再强制要求落实结扎、上环,由群众自主选择适宜避孕方式。全覆盖开展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孕期保健、产后上门访视,全方位降低新生儿出生缺陷发生率。坚持政策平稳衔接,原有独生子女奖励、奖扶、特扶政策持续足额发放,保障早年响应国策家庭的合法权益。同步推进计生服务站与乡镇卫生院资源整合,妇幼保健、生殖健康服务一体化供给。

(五)2021 年至今:落实三孩配套政策,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 工作重心全面从人口管控转向生育支持、育儿减负、家庭健康保障,取消硬性人口出生考核指标。落实三孩生育医疗报销、育儿休假、教育配套优待政策;在乡镇、社区建设亲子小屋、普惠托育点位,提供公益早教、临时托育服务。持续加大失独、伤残计生特殊家庭兜底帮扶力度,常态化开展节日慰问、心理疏导、养老照料帮扶。同步联动文明村镇建设,推进婚育新风宣传,倡导适龄婚育,破除高价彩礼、重男轻女等传统陋习,持续优化人口性别结构。

五、计划生育工作取得的主要成效

(一)有效遏制人口过快增长,长期保持低生育水平 八十年代初期全市人口出生率接近 30‰,通过数十年常态化人口治理,2000 年后人口出生率稳定控制在 10‰以内,人口自然增长率长期维持低位,完成从高出生、高增长向低出生、低增长的历史性转变,避免人口过度膨胀挤压土地、粮食、教育、就业公共资源。九十年代中后期,多数乡镇计划生育规范落实稳定率达到 98% 以上,形成可持续的人口发展格局。

(二)缓解山区资源环境承载压力,夯实经济发展基础 新泰以山地丘陵为主,人均耕地资源有限。持续合理调控人口增量,有效减轻陡坡开荒、水土破坏、资源过度消耗等生态压力,人均耕地、粮食、教育、医疗资源保有量保持稳定,为全市工业化、城镇化推进、乡村长远振兴腾出充足发展空间,长期缓解就业、养老、生态环境承载负担。

(三)群众传统婚育观念实现根本性转变 “多子多福、重男轻女” 老旧传统思想持续弱化,晚婚晚育、少生优生、男女平等成为城乡社会主流价值。家庭平均生育子女数量持续下降,群众主动参与孕前检查、科学避孕,全民生殖健康、优生优育认知水平大幅提升。

(四)建成全域覆盖的妇幼健康服务体系 依托市、乡、村三级计生服务阵地,长期常态化开展妇女常见病筛查、孕前保健、婴幼儿健康随访,孕产妇、婴幼儿死亡率持续下降,出生缺陷防控成效突出,城乡居民基础生殖健康保障能力实现跨越式提升。

(五)构建多层次计生家庭民生保障体系 建立涵盖独生子女奖励、农村奖扶、伤残失独特扶的完整帮扶制度,数十万计生家庭享受财政补助,有效补齐农村计生家庭养老保障短板,保持政策连续性与社会公平性,维护国策公信力。

(六)丰富农村基层社会治理实践 市乡村三级计生工作网络、计生协会群众自治模式,搭建起常态化入户走访、矛盾调解、困难帮扶群众工作渠道,锻炼大批扎根乡村、善于联系群众的基层干部,完善基层常态化民生服务体系,持续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六、实践积累的有益经验与客观存在的历史局限

(一)长期实践形成的成熟经验

1. 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同责是根本保障。人口工作兼具经济、社会、民生多重属性,只有各级党委政府统筹协调、多部门联动配合,才能统筹人员、资金、政策资源,形成综合治理合力。

2. 坚持宣传先行、服务为本的工作路径。以群众自愿为基础,常态化普及优生优育知识,免费提供节育、健康便民服务,能够最大限度减少干群矛盾,提升群众政策认同感。

3. 稳定基层队伍、健全利益导向长效机制。财政持续保障村级工作人员待遇,常态化落实各类计生家庭奖励帮扶,用惠民政策引导群众自觉配合生育管理,夯实群众基础。

4. 分类施策、依靠群众自治化解基层问题。区分城区、山区农村、流动人口不同特点差异化开展工作,依托村规民约、计生协会开展群众自治,柔性化解生育相关矛盾。

5. 紧跟国家顶层设计动态调整工作重心。根据全国人口结构变化及时优化本地配套举措,平稳完成从严格控量到生育服务支持的职能转型,保障政策平稳衔接。

(二)特定历史阶段客观存在的局限与教训

1. 八十至九十年代攻坚阶段,部分基层为完成硬性考核指标,存在工作方式简单化现象,短期造成部分群众不理解、干群隔阂,为后续群众服务工作增加阻力。

2. 前期工作存在重管控、轻服务的阶段性失衡。较长一段时期工作重心侧重规范违法生育治理,优生优育、家庭养老帮扶、妇幼健康配套服务投入不足,后期逐步补齐服务短板。

3. 出生性别结构综合治理长效机制建设滞后。受传统重男轻女思想长期影响,早期对 “两非” 违法行为常态化监管力度不足,局部时段出现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问题,后续通过持续专项整治逐步改善。

4. 早期计生家庭配套保障制度不完善。独生子女养老、特殊困难家庭帮扶相关政策 2000 年后才逐步完善,早年部分困难计生家庭缺乏稳定兜底帮扶渠道。

5. 机构改革职能转型存在短期衔接空档。卫生、计生机构整合阶段,部分乡镇村级人员岗位调整,短期出现入户随访、特殊家庭帮扶工作力度弱化问题,后续通过人员定岗、职责细化逐步理顺。

七、新泰计划生育工作的整体历史意义

(一)经济发展意义:为县域现代化释放长期发展红利 数十年合理调控人口规模,有效降低社会整体人口抚养压力,缓解耕地、水资源、公共服务供给压力,释放大量农村劳动力投入产业发展,有力支撑新泰工业化、城镇化提速发展,为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民生事业持续投入创造宽松人口环境。

(二)社会民生意义:重塑城乡家庭发展格局 少生优生显著减轻家庭养育、教育、医疗负担,广大妇女从高频生育束缚中解放,充分参与就业、生产、社会活动;多层级奖励扶助体系补齐农村养老短板,持续改善广大计生家庭生活质量,促进城乡社会公平。

(三)生态资源意义:筑牢山区可持续发展底线 新泰山地多、耕地稀缺,长期合理控制人口增量,减少山林、水土资源过度开发,缓解区域生态承载压力,推动人口、土地、生态协调可持续发展。

(四)基层治理意义:拓展党在农村群众工作载体 三级计生组织与协会自治体系构建起全域覆盖的基层群众工作网络,培育大批熟悉乡村、善于沟通群众的基层干部,探索形成 “政策引导 + 便民服务 + 群众自治” 县域人口治理模式,为常态化基层民生服务、乡村治理提供可复制实践范本。

(五)政策转型意义:提供县域人口平稳过渡实践样本 新泰完整经历节育倡导、独生子女、两孩、三孩配套政策全周期转型,平稳实现工作模式从管控型向服务型转变,在奖励扶助长效运行、普惠托育配套、特殊家庭兜底帮扶等方面形成成熟做法,可为鲁中南同类山区县市优化人口服务提供实践参考。

结语

自上世纪七十年代倡导节制生育,到当前全面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新泰计划生育相关工作历经五十余年发展,始终紧跟国家人口发展战略调整步伐。

在特定历史时期,依托完善的组织架构、稳定的三级工作队伍、分层分类配套实施举措,有效缓解人口过快增长压力,在经济发展、民生改善、生态保护、基层治理等领域取得历史性成效。同时坚持唯物史观客观看待历史,实事求是正视攻坚阶段存在的工作方式简单、重管控轻服务等时代局限,辩证总结实践中的经验与教训。

立足新时代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新要求,回望这段人口治理历史,既要客观肯定计划生育作为基本国策在特定历史阶段的突出贡献,传承统筹领导、服务群众、惠民利民的成熟工作经验;也要紧扣当前生育支持政策导向,持续完善普惠托育、妇幼保健、计生特殊家庭长效帮扶体系,推动人口规模、结构、素质与新泰产业发展、资源禀赋、民生保障协同共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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