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款在淘宝、拼多多、京东三大主流电商平台售卖的修正类蛇毒肽眼膜贴,俘获了许多爱美女性的信任,成为常备好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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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也没想到,这款看似靠谱的大牌眼膜,背地里藏着违规的猫腻。据“王海测评”2026年7月16日发布的微博,监管部门依法查实处罚后,涉事厂家反而以名誉侵权为由投诉该账号,要求平台下架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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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膜藏着未备案的隐形成分

“王海测评”2026年7月8日发布的微博表示,之前买回修正类蛇毒肽眼膜贴送检,检出了一种叫4-羟基苯甲酸甲酯的防腐剂,并被广州从化区市场监管局查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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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关键的是,这一成分,既没有在国家化妆品备案系统公示备案,也没有写在产品的成分表中。

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查询,备案编号为“粤G妆网备字2022279026”的修正类蛇毒肽眼膜贴,备案人与生产企业同为广州尚兰美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尚兰美业”)。然而,该产品在国家药监局备案的成分表中,却并无4-羟基苯甲酸甲酯这一成分,且该产品已于2024年9月19日注销。

厂家在产品里私自添加未备案防腐剂,却刻意隐瞒成分,已经触碰法律的红线。

我国《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化妆品的最小销售单元应当有标签。标签应当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国家标准,内容真实、完整、准确。

第三十六条规定,化妆品标签应当标注下列内容:(一)产品名称、特殊化妆品注册证编号;(二)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的名称、地址;(三)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编号;(四)产品执行的标准编号;(五)全成分;(六)净含量;(七)使用期限、使用方法以及必要的安全警示;(八)法律、行政法规和强制性国家标准规定应当标注的其他内容。

7批次违规,2款产品翻车,罚没18.13万

《穗从市监处罚﹝2024﹞220号》处罚决定书显示,2024年10月14日,经广州市从化区市场监管局查实,由尚兰美业生产的修正类蛇毒肽眼膜贴(净含量:1.6g×60片,批号BJ29-4,限期使用日期2025年10月28日)等共计7个批次产品,全部存在添加未备案的防腐剂4-羟基苯甲酸甲酯的违规问题。

值得注意的是,翻车的并非只有这一款产品。同一家企业生产的修正叶黄素水凝胶眼罩膜,同样被广州市从化区市场监管局查出存在实际产品与备案不符的问题。

2024年3月3日,该企业生产的1200瓶修正叶黄素水凝胶眼罩膜(净含量:8g×6片,批号:DC03-1,限期使用日期:20270302),未添加备案的“叶黄素”。

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六十条第二项,涉事产品存在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技术规范及注册备案资料载明技术要求的情形。广州市从化区市场监管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没收涉案产品,没收违法所得3.01万元,并处罚款15.12万元,罚没款合计18.1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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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也从侧面证明,测评账号“王海测评”的曝光属实。

企查查数据显示,尚兰美业成立于2019年8月,位于广州市从化区。企业主要从事化妆品零售、服装服饰零售和化妆品批发业务,2025年入选国家级科技型中小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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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合理的批评意见,经营者应有“容人之量”

面对产品存在的问题,一些品牌方不用心去反思整改,反而把精力用在打压监督的声音上。

据新华视点报道,2023年8月,张某获得保险公司免费赠送的车辆保养服务,前往当地一家修理厂保养车辆。保养中,修理厂工人用力将机油标尺把手抽出,导致机油卡尺刻度条脱落在发动机油底壳里。工人告知张某,拆除油底壳取出机油卡尺刻度条需要收取费用。在张某未明确表示认可费用标准情况下,工人清洗了油底壳,安装了新的油标尺,对车辆进行了保养。

1天后,张某到修理厂取车,被告知需付320元。由于对费用存在异议,双方发生争执并报警。公安机关出警后组织双方进行协商,张某支付300元后开车离开。次日,张某在社交平台上发布了3条视频,描述了争议发生的过程,并对修理厂的行为作出批评。该修理厂遂以名誉受到侵害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

负责审理本案的重庆綦江区人民法院法官魏永康表示,从张某的视频内容来看,基本属于客观描述及对该修理厂服务质量的个人感知,没有贬损和丑化的陈述,也没有出现明显恶意诽谤、侮辱性等词语,不应认定存在主观恶意;其言论对修理厂产生的影响程度较低,不足以降低该修理厂社会评价的损害后果。

据新华视点,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在消费后进行评价,是消费者行使监督权的正当行为。对于合理的批评意见,经营者应有“容人之量”,针对不足采取改进措施提升商品和服务质量,不能“玻璃心”甚至攻击报复消费者;消费者也不能滥用手中的权利,把握好批评的分寸尺度,依法理性维权,维护清朗网络空间。

清扬锐评:

为什么一些明明实锤违规的品牌,反而有底气反诉监督者?

长期以来,太多品牌习惯了“完美人设”,容不得媒体半点的批评,也容不得民间监督的声音。

他们不怕伤害消费者,唯独怕真相被公开后,销量受到影响。于是,投诉下架曝光内容,成了很多问题品牌淡化负面舆情的公关手段。

但真正损害品牌名誉的,从来不是揭露真相的人,而是明知故犯、屡教不改的违规行为本身。

如果如实取证、合规曝光的监督行为需要被追责,真相被掩盖,那么最终受害的,是每一个普通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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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平台层面的问题同样不容忽视。以小红书为例,该平台曾将认证账号“喀什网警”误判为违规,暴露出审核机制存在的漏洞。

图源:微博、国家药监局、小红书、新华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