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浪证券-红岸工作室

2026年7月20日,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锐科激光”)发布公告称,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陈星星,总法律顾问邓中辉,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邓先琨基于对行业及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计划在未来6个月内通过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份,合计增持金额不低于160万元。

增持主体及当前持股情况

公告显示,本次增持主体为公司三位核心管理层成员,分别是董事长、总经理陈星星,总法律顾问邓中辉,以及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邓先琨。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三位高管均未持有公司股份。同时,在本次公告披露前12个月内,三人未披露过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且前6个月内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增持计划核心内容

根据公告,三位高管的增持计划主要内容如下:

增持主体职务 拟增持金额下限(万元) 增持方式 实施期限 资金来源 董事长、总经理 陈星星 80 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 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 自有资金 总法律顾问 邓中辉 40 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 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 自有资金 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 邓先琨 40 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 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 自有资金

公告明确,本次增持计划不设定价格区间,将根据市场整体变化趋势和公司股票交易价格波动情况择机实施。若增持期间公司股票出现停牌,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此外,即便增持主体未来丧失相关职务身份,仍将继续履行本次增持计划。

增持目的与市场意义

武汉锐科激光在公告中表示,本次增持基于高管团队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健发展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通过增持,旨在提升投资者信心,切实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和资本市场稳定。

公告同时强调,本次增持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也不会引发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公司将持续关注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风险提示

公司指出,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变化等因素导致计划延迟或无法全部实施的风险。若出现上述情形,公司将及时发布公告说明。

投资者可关注公司后续公告,了解增持计划的具体实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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