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拒绝追求,兰晴(化名)被41岁男子韦某某捅刺数十刀,并被泼硫酸,后又被韦某某用菜刀砍了数刀。之后,韦某某被判处死刑。此案被媒体报道后曾引起外界关注。
7月20日,记者从受害人兰晴处了解到,她接到了佛山中院的通知,近日,韦某某已被执行死刑。兰晴表示,此事导致自己终身残疾,丧失劳动能力,一生都被毁了。如今,韦某某被执行死刑,是他罪有应得,能让她及其家人获得一点安慰。
韦某某于1981年2月出生,初中文化,此前是佛山顺德一家具公司员工。1991年出生的兰晴是广西人,她和韦某某的相识源于顺风车。
兰晴告诉记者,她是在从广西到广东的顺风车路上拉过韦某某,她和韦某某并不认识。后来韦某某想追求她,但她不愿意,“我多次告诉他,他不是我喜欢的类型,但是他不听。”韦某某就经常到她工作的单位上骚扰她,影响她的工作和出行。
2023年2月3日,兰晴因不堪韦某某多次纠缠报警,但未能阻止韦某某的继续骚扰。
2023年2月15日15时许,韦某某随身藏着事先准备的尖刀、硫酸去佛山市南庄镇某陶瓷公司找兰晴,兰晴因韦某某纠缠再次报警,警察到场处理,韦某某表示配合,但在警察离开后仍逗留现场。
同日16时许,韦某某进入兰晴所在公司一层展厅,持尖刀捅刺兰晴头面部、胸腹部等部位数十刀,被兰晴同事合力赶出展厅后,又返回展厅将硫酸泼向兰晴的面部等部位,兰晴同事再次将韦某某赶出展厅并关上玻璃门。
韦某某遂到附近的餐饮店厨房拿了两把菜刀返回展厅门口,将玻璃门破坏后进入展厅,不顾阻拦继续用菜刀砍兰晴身上数刀。直到被兰晴的同事等人阻止,韦某某才停止行凶。
经全力抢救,兰晴的命保住了。后经鉴定,她的损伤程度为重伤二级。
“我没有要过他一分钱,也没有收过他任何东西。”兰晴表示,她和韦某某没有太多交集,没有任何经济往来,也没有什么恩怨,至今连她自己都想不通,为何韦某某要对她下这样的“狠手”。
到案后,韦某某供述称,案发当天,他去找兰晴,把水果刀和硫酸带在身上,打算用水果刀威胁兰晴跟其结婚。后面,有人报警。民警到场后,让他不要骚扰别人。民警离开后,他在外面等了一会后,头脑一热,就冲进兰晴的公司,把兰晴捅了。
2024年3月,佛山中院对韦某某故意杀人一案作出一审判决:韦某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韦某某提起上诉。2024年9月,广东省高院作出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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