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宿迁经开区法院洋河法庭成功调解一起饲养动物致人损害赔偿纠纷,以真实案例敲响文明养宠、依规管宠的法治警钟。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法官提醒
饲养动物给生活增添了一份温情与陪伴,但这份快乐的前提,从来不是“随心所欲”,而是依法管理、安全看护。我国《民法典》明确规定,饲养动物致人损害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即便饲养人主观无故意伤人意图,只要未履行安全管理义务、动物造成他人人身或财产损害,就需承担侵权赔偿责任。即便喂养的是流浪狗,只要形成事实上的饲养关系,同样要承担管理责任。
法律不苛责善意,但要求每一份善意都必须配上应有的谨慎。拴好一条绳、关好一扇门,举手之劳,保护的既是他人,也是自己。绳短一寸,心安一丈——这才是文明饲养动物该有的样子。
文中图片由AI辅助生成
来源:宿迁经开区法院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