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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云股份(300097)信披违规案并未平息。日前,大连证监局对公司2022年年报审计机构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中联”)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

大连证监局查明,立信中联存在以下违法事实:一、出具的智云股份2022年年度审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二、在审计过程中未勤勉尽责,包括未对已识别的收入真实性风险采取有效审计程序、存货相关审计程序存在缺陷、项目质量复核工作存在缺陷。

对此,大连证监局决定:对立信中联责令改正,没收业务收入110万元,并处以330万元罚款;对3名相关人员予以警告,并分别处以20万元至80万元不等的罚款。

针对智云股份的违法行为,大连证监局于2025年3月14日对公司作出行政处罚。经查明,2022年,智云股份控股子公司九天中创虚假确认与江西米赞科技有限公司的销售收入5973.45万元、利润2411.23万元,导致智云股份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此前,已有投资者向智云股份提起民事赔偿诉讼,并获得法院胜诉判决。2025年年报显示,截至年报披露日,根据公司从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收到的诉讼资料,投资者提起的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诉讼总金额为278.20万元,其中已结案的投资者诉讼金额合计168.50万元。

上海古北律师事务所吴立骏律师表示,根据法院判决,在2023年4月29日至2024年4月12日期间买入智云股份股票,并在2024年4月12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有向公司索赔的机会。符合上述条件的投资者,可通过公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8)报名登记,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