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9时30分,宜宾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民警田浩同志遗体告别仪式在宜宾市殡仪馆举行。
公安部、省公安厅发来唁电,市委政法委、市司法局、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有关领导,市公安局民辅警代表,田浩同志亲属及生前好友怀着沉痛的心情送别这位直至生命最后时刻仍坚守岗位的交警。
2026年7月18日凌晨5时许,田浩在叙州区内环路陈塘关段处置交通事故时,被后方同向驶来的小型轿车撞击,经抢救无效于当日7时17分因公牺牲,生命永远定格在54岁。
田浩将毕生忠诚与满腔热血全部奉献给交管事业,把生命永远定格在守护群众平安出行的执勤岗位上。
田浩出生在1971年10月,中共党员,四川宜宾人,生前系宜宾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直属二大队一级警长。1990年11月参加公安交管工作,从原县级宜宾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试用期民警做起,先后在直属三大队、直属一大队履职,2025年6月调整到直属二大队,常年奋战在交通整治、事故处置、重大安保、抢险救灾、疫情防控等各项工作任务中,三十余年爱岗敬业、风雨坚守,兢兢业业、任劳任怨。
从警以来,他先后荣获嘉奖10次,用实干和实绩诠释了一名基层交管民警的忠诚与担当。
田浩生前工作照
“注意安全”是他说得最多的一句话。田浩对安全的重视刻在每位同事的记忆里。
2026年6月11日,在一次夜间执勤中,一位同事没穿反光背心,田浩严厉地批评了他。“安全第一”这是他常挂嘴边的话。
周围人董至一回忆:“浩哥经常说,要注意安全,既要保证自己的安全,也要保证当事人的安全。”同事李江与田浩从参加工作就在一起:“他工作风风火火,说干就干。不管抗震救灾,还是整治电三轮,一直都在一线。”与田浩共事的辅警刘仕平说:“无论刮风下雨,浩哥都以身作则,尤其是交通安全,他对群众和辅警兄弟都非常有耐心,每次都不厌其烦地提醒。”
2020年8月,受上游强降雨影响,宜宾启动二级防汛应急响应。面对菜坝镇多个村庄被淹没的险情,田浩带队前往菜坝镇24小时驻守支援抗洪抢险。洪峰来临前,一夜不眠不休,他电话通知转移车辆70余台,并用制式皮卡车转移群众13人。洪水面前,他始终站在最危险的地方,守护群众安全。
目前,肇事司机已被警方控制,经检测已排除酒驾、毒驾嫌疑。相关善后及抚恤工作正在全力开展。
田浩,一路走好!
红星新闻记者 颜雪 四川省公安厅供图
编辑 李钰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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