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大使馆领事部即日起招收文职雇员,欢迎有意者应聘。

  一、工作内容

文职雇员,主要从事在窗口受理证件申请、领事保护案件处理及相关咨询工作。

  二、应聘条件

1、日本籍或中国籍永住者。

2、对华友好,无犯罪记录,身体健康,具有良好职业素养,服务意识强,有责任心和团队合作精神。

3、年龄不超过45岁,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语言水平:熟练使用汉语和日语,听说读写流利。

5、具有一定电脑操作能力。

  三、需提交材料

1、中文填写的中国大使馆领事部文职雇员申请表(点击“阅读原文”),照片栏粘贴彩色近照1张。

2、身份证件、学历证明、健康证明(复印件即可)。

  四、应聘方式

1、邮寄:将应聘资料邮寄至中国大使馆(〒141-0022东京都品川区东五反田4-6-6  中国大使馆领事部收 信封上请注明“应聘”)

2、传真:将应聘资料传真至中国大使馆领事部(传真首页请注明“应聘”) 传真号:03-6405-2389

3、电子邮件:将应聘资料扫描后发送至大使馆领事部邮箱(tokyo@csm.mfa.gov.cn 邮件名请注明“应聘”)

  五、报名时间:自通知发布之日起30天内

  六、考试

领事部对个人资料进行初审后,将于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通知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面试。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语言沟通能力和工作应对能力,双方也将就共同关注的事项进行进一步沟通。

对初审不合格者不再另行通知,如有疑问可通过原报名方式另询。我馆所收个人资料仅作为招聘雇员使用,对应聘人员的个人信息内容将严格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