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乌鲁木齐交警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常态化综合整治行动。

7月17日,乌鲁木齐市公安局交管支队宣教大队教导员王琦介绍,此次整治行动旨在加强交通安全管理,预防道路交通事故,规范通行秩序,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整治重点覆盖多类车型。此次行动整治对象包括:国标及超标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含轻便摩托车)、电动三轮车、非标低速三/四轮代步车,以及非法改装拼装电动车。其中,超标车明确指电驱动时速超25公里、锂电池整车质量超55公斤或铅蓄电池整车质量超63公斤、电池电压超48伏、电机额定功率超400瓦、整车高度超1.1米等情形的车辆。

严查交通违法与涉牌乱象。公安交管部门将采取定点查处与流动巡逻相结合的方式,重点严查逆行、闯红灯、违法载人、驶入快速路、不戴头盔、加装音响扰民等突出违法行为。同时,集中整治无牌上路、假牌套牌、挪用报废号牌等涉牌问题,并深挖制售假牌、倒卖号牌黑色产业链,涉嫌犯罪的将依法严惩。

强化未成年人骑行管控。严禁未满16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严禁未满18周岁驾驶电动摩托车或电动轻便摩托车。交警将加强重点路段巡查,对违规行为依法纠正,并通报监护人及所在学校,督促落实教育管理责任。

源头打击非法改装产业链。针对非法加装大功率电机、电池,改装车架及核心配件,篡改限速制动系统等行为,交管部门将联合相关部门,从生产销售不达标配件到提供改装服务的全链条进行严厉查处,斩断非法改装利益链。

“此外,宣传警示与公众举报渠道同步开启。”王琦说,行动期间,警方将深入学校、社区、乡村、企业和商圈,广泛普及安全骑行知识,并通过官方新媒体和本地融媒体矩阵,定期曝光典型事故及违法案例,以案示警。市民如发现电动自行车各类交通违法或扰民线索,可拨打0991-3122122、0991-4801773,或通过微信公众号“乌鲁木齐交警”中的“支队长信箱”进行反馈。

行动期间,对上述违法行为,将依法予以处罚;阻碍执法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呼吁广大市民自觉遵守规定,积极配合整治,共同维护安全、有序、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

来源:乌鲁木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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