耗时五年,深圳的魏先生终于还清了所有债务,法院对其未还部分出具了免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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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我写个人破产知识开始,收到了很多负债朋友的咨询,虽然想申请个人破产,但不知道具体怎么申请,更不知道要经历哪些过程。

今天,我给大家分享一个完整的个人破产和解案例。这个案例从2021年7月法院受理,到2026年7月法院裁定免债,历时整整五年,是《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实施以来首例个人破产和解案例,具有很强的代表性。

他为什么负债?

他为什么负债?

魏先生的债务困境源于一次创业失败。

2017年至2018年间,魏先生投资实体店面经营女装,后来妻子怀孕后,店面无人管理,加上电商冲击,实体店经营不佳,最终亏损倒闭。在妻子怀孕和生孩子期间,由于魏先生的工作不稳定,只能频繁刷信用卡、降低维持生活开销。

到2021年,魏贤往向深圳中院申请个人破产和解,当时申报的债务约73万元,但申报的财产仅约4万元,属于严重资不抵债状态。

破产和解的详细过程

破产和解的详细过程

第一步:法院受理并委托和解

2021年3月,就在深圳个人破产制度正式实施当月,魏先生就向法院申请了个人破产,并选择的是个人破产和解方式。

2021年7月22日,深圳中院裁定受理魏贤往的破产和解申请,案号为(2021)粤03破365号(个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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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因为是破产和解,法院没有直接进入破产程序,而是委托深圳市破产事务管理署组织和解。这种“委托和解”是《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的一大制度创新,打开了社会力量参与破产事务处理的通道。

第二步:债权申报

2021年8月3日,破产管理署在深圳市个人破产信息公开平台发布公告,债权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23日。

最终,有10名债权人申报债权,债权金额总计709136.74元,其中借款本金662226.31元,利息和违约金等费用46910.43元,且全部为普通债权。

第三步:调查与制定和解协议

案件审理过程中,破产管理署对魏先生的资产、负债和家庭经济状况进行了走访核实。调查发现,魏先生每月收入约15000余元、且年底有奖金,妻子每月也有稳定收入。

基于这些情况,破产管理署协助魏贤往制订了和解协议草案,建议魏先生除保留部分家庭生活开支外,其他收入全部用于还债,并在54个月内还清全部欠款本金,免除4万多的利息(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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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还款计划可以看出,魏先生除了年终奖均用来还款外,每月收入扣除还款金额后仍能剩余4000-5000元用于家庭开支。

第四步:债权人会议表决

2021年9月16日,破产管理署组织召开债权人会议。

和解协议草案获得债权人会议一致通过——10名债权人全部同意,这在破产实践中并不多见,核心原因还是因为魏先生还款意愿较强,还款能力也不错,相当于本金100%分期,债权人损失也 不大。

第五步:和解协议执行

2021年10月9日,魏贤往向深圳中院申请认可和解协议。法院于2021年11月16日裁定认可和解协议,终结个人破产和解程序。

2026年5月,魏先生按照还款计划还清了最后一笔欠款,并在次月向破产管理署提交了《和解协议执行情况报告》,自述已按照法院裁定认可的和解协议清偿了全部债务,并向法院申请免除剩余未清偿债务。

2026年7月8日,深圳中院发布了(2021)粤03破365号(个7)之一号公告,裁定免除魏先生依照和解协议未清偿债务,为深圳首例个人破产和解案件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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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此,魏先生终于摆脱债务泥潭,彻底上了岸!

结语

结语

从2021年7月破产申请获受理到2026年7月获得免债裁定,魏先生用了整整五年时间走出债务泥潭。这五年里,他和妻子每月扣除基本生活费后全部收入用于还债,正是这份坚持和诚信,让他最终获得了法律上的“新生”。

对于深陷债务困境的人来说,个人破产不是逃避,而是一条依法依规、诚实守信的出路。魏先生的案例再次证明,即便负债累累,只要你诚实、努力、守信,法律会给你一次重来的机会。

免责声明:本文根据公开司法文书整理,仅供学习参考,不构成法律建议。如有个人破产相关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或深圳市破产事务管理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