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丁火猎场。咱们不聊虚的,每篇一个实操方向,看完就能用。觉得这期对你有帮助,点个关注,后面还有更干的。
买房是大多数家庭这辈子最大的一笔支出。掏空六个钱包凑了首付,每个月还着房贷,结果一听说“70年产权”,心里立马犯嘀咕:70年后这房子还是我的吗?会不会被国家收走?
还有一个事儿很多人纠结——房产证上到底写谁的名字?老一辈总觉得写俩人才算“共同财产”,写一个人就是不放心。
今天咱就把这两个事儿彻底讲清楚。
一、70年到期后房子归谁?国家早就给出答案了
先搞清楚一个概念:70年指的是土地使用权,不是房屋所有权。
房子是你花钱买的砖头水泥,属于你的私人财产,永久归你所有。土地是国家的,开发商从国家手里拿地,批给你70年的使用期。
那70年到期了怎么办?《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写得明明白白: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
关键词是“自动”——不需要你主动去申请,不需要跑腿,不需要排队,到期自动续。房子永远是你的,不会被收回。
那续期要不要花钱?目前全国统一的续期收费标准还没有正式出台。但参考之前温州等地的试点经验,采用的是 “两不一正常”过渡性办法——不需要提出续期申请,不收取费用,正常办理交易和登记。
网传的续期费用说法很多,有说最低15.6元/平方米的,100平的房子续一次也就1560块;也有说不会超过五位数的。这些都是参考说法,具体标准还得等国家正式文件。
不过有一点可以肯定:房子是你的,跑不了。
二、专家为啥说“最好不要写夫妻名字”?
说完了产权,再说房产证署名。
很多夫妻买房第一反应就是写俩人名字,觉得这样才叫“共同财产”。但婚后买的房,不管写一个人还是两个人,在法律上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是《民法典》婚姻家庭编早就定死的规矩。
既然写谁都一样,那为啥专家建议只写一个人?
第一,交易麻烦。
房产证上写俩人名字,以后想卖房、抵押、过户,必须两个人同时到场签字。万一其中一个人出差、生病、或者俩人闹矛盾不配合,房子就卡在那儿动不了。
有数据显示,联名房产的交易流程周期比单名房产平均长14天。时间就是钱,多拖一天就多一天麻烦。
第二,影响首套房资格。
房产证上写了俩人的名字,俩人就都失去了首套房的资格。以后再买房,两个人都算二套房,首付比例更高、贷款利率也更高。
有专家算过一笔账:如果一方名下没房,夫妻换房时仍能享受首套房的利率优惠,30年房贷利息可能少付11万块钱。这不是小数目。
第三,继承容易出纠纷。
这是最扎心的一点。
如果房产证上写的是夫妻两个人的名字,一方去世后,那一半份额就变成了遗产。谁来继承?配偶、子女、去世一方的父母——全是第一顺位继承人。
湖南双牌县就出过一个案子:韩老太名下的房产因为登记信息有争议,引发了子女继承纠纷,最终法院判定房屋为户内4人共有,子女每人只继承了1/12的份额。
深圳更狠,有全家十几口人抢一套房的事,兄弟姐妹当场翻脸。
如果只写一个人的名字,配偶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手续相对简单很多。要是夫妻俩都走了,房产由子女继承,至少不会牵扯到双方父母那一大家子人。
三、那到底该怎么写?
专家的建议是:房产证最好只写一个人的名字,写夫妻中收入更稳定、年纪更年长的那位。
好处有三:交易手续简单、保留另一方的首套房资格、继承纠纷少。
那没写名字的一方权益怎么保障?保留好转账记录、还贷凭证就行。法律上该是你的那一半,跑不了。
如果实在不放心,可以签一份婚内财产协议,明确双方份额。既保住了权益,又省去了日后一堆麻烦。
说到底,房子70年到期自动续期,房子永远是你的,不用担心被收走。真正该操心的,反而是房产证上那个名字怎么写。
别让感情绑架了理性。署名是法律问题,不是感情问题。该省的事省了,该避的坑避了,房子才能真正成为家庭的“稳定资产”,而不是一颗定时炸弹。
今日话题讨论:
你家房产证写的是几个人的名字?买房署名这事,你觉得写一个人好还是写两个人好?欢迎在评论区聊聊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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