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力维护全市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有效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坚决预防和压降涉二三轮摩托车及电动自行车(以下简称二三轮摩电)道路交通事故,针对无牌无证、违法载人、不佩戴安全头盔、非法加装改装、闯红灯、逆行、不靠右行驶、横穿马路不让行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二三轮摩托车及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专项集中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2月底,实行全天候、全路段、全覆盖严查严管,后转入常态化长效管控。

二、整治对象

全市行政区域内,所有二轮摩托车、三轮摩托车(含燃油、电驱动二三轮摩托车、电驱动轻便摩托车)、老年代步车(老头乐)。

三、整治范围

全市国省干道、县乡公路、村屯道路和城区主次干道、集镇街道、校园周边、商超集市周边、城乡结合部等交通秩序混杂、交通违法高发、交通事故风险突出的路段、区域。

四、重点整治违法行为

1.车辆无牌无证、未注册登记、未悬挂号牌,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准驾不符、酒驾、醉驾;

2.驾乘摩托车人员不按规定佩戴、系扣安全头盔,佩戴不合格安全头盔;

3.二轮摩托车超员载人、三轮摩托车违法载人,车辆超宽、超长、超高载物;

4.闯红灯、逆向行驶、随意变道、超速行驶、横穿马路、违法掉头、飙车炸街、不按规定车道行驶、公路上不靠右行驶,国省干道、县乡公路平交路口未注意观察让行主路车辆直行;

5.擅自加装遮阳伞、雨篷,改装排气管、灯光,达到报废标准仍上路行驶、私自加装货斗、非法改装拼装等违法行为;

6.车辆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未按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7.其他摩托车类交通违法行为。

五、温馨提示

1.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主动办理摩托车注册登记、驾驶证申领、车辆年检、交强险投保等合法手续,做到持证上路、挂牌行驶、规范戴盔、文明出行。

2.切勿购买、驾驶、乘坐无牌无证、拼装、改装、报废摩托车,自觉抵制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杜绝危险驾驶行为。

3.年满18周岁方可考取摩托车驾驶证、驾驶摩托车,严禁未成年人驾驶摩托车、严禁将摩托车交由无驾驶证人员驾驶,家长、监护人切实履行监护监管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人人有责、人人参与。恳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摒弃交通陋习,严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携手共建平安和谐道路交通环境,全力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特此通告。

崇左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2026年7月20日

来源:崇左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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