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晨3点,发现车位被占,车该停在哪,别人车位上?公共通道上?外面马路上?恐怕停在自己的车位前是绝大多数人的选择,虽是堵住了彭的车,实际上是不得已而为之,并不是故意向其发难。

7月1日上午9点,彭给闵打电话闵没接,于是,彭就把闵的上述行为理解为故意,在这个认知下采取的措施是:不挪车。

平心而论,彭6月30日晚上9点,侵占车位,不留电话,应属无心之举。

闵把车停在车位前,实际上属不得已而为之。

对他们这个时候的是是非非,无需过度解读,战争并没有开始。

7月1日上午9点彭决定不挪车,该行为具有明显的故意性、针对性和目的性,是人为制造冲突的开始,是打响战争的第一枪。

这时的闵还在睡觉,还不知道人家已经开了枪。上午十一点,睡醒了,下楼开车走人,还不忘告知物业,我把车开走了,赶紧挪车。

但是,彭开启的战争正在进行中,我就是不挪车。

晚上9点,闵回到小区,发现车没挪,出差是谎言,还把男朋友叫来拱火,还恶人先告状打报警电话,这个时候,闵才恍然大悟,人家已开启了战争。

既然这样,那就接招吧,你的车别走了,从7月1日晚上9点开始,闵才是真正的堵车,开启了反击的第一枪。

闵的第一枪比彭晚了12个小时。

值得强调的是,7月1日晚上9点,雷出场,彭出场,警察到场后,彭有过当面道歉,这个道歉,不能认为是真诚的道歉。

就好比有人扇你一巴掌,马上说句对不起,行吗。

待到调解时,闵的要求是:他们俩当面道歉,但是,他们不来了。

闵参加调解,彭雷不参加调解的本质就是,闵想结束战争,他们俩不想结束战争,也恰恰说明,之前的那个道歉没有诚意。

有人可能会说,彭的爸妈不是代表彭去了吗。彭不是无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闵的同意,他的这个代表无效。

战争初期,闵使用的只是轻武器,只有一个要求,彭雷当面道歉,没想到给了四次机会,才等来彭的道歉,但仍不见雷的踪影,在这种情况下,闵加强了火力,5万元登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