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湖州日报)
转自:湖州日报
文/记者 胡熠烨 本版图片由市人大、德清县、南太湖新区提供
记者日前走进位于南太湖新区的湖州交通集团长三角智慧物流枢纽中心看到,一辆搭载多套传感设备的无人配送车正准备按照无人车快递校园运送线路,前往顺丰速运交通学校网点。
“车辆停稳后,我们只需确认车辆到位,通过手机操作开启卸货舱门,完成快件卸放。全程5公里路程及装卸作业,总耗时10分钟还不到。”该网点负责人吴凯一边轻松操作,一边和记者介绍:“以前中转场的快件固定时段集中送达,上千件包裹一下涌进来,我们总是忙得脚不沾地。现在好了,中转场有货就能发,无人车随满随走,轻松多了。”
这正是湖州智能网联车辆产业发展带来的改变。从没有驾驶室的配送车在街上来回穿梭,到无人巡检车巡查校园,再到医院开展24小时自动化巡逻……这些以前只能在科幻电影中看到的片段,如今在湖州已经变得寻常。
然而,当驾车不再需要人,车辆相关产业该如何迭代升级?安全又该如何保障?随着《湖州市智能网联车辆产业创新发展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正式施行,湖州以立法破局,按下了产业变革的“快进键”,而这些事关产业发展、创新应用、安全管理和服务保障的关键问题,将得到有效解决。
找准赛道 另辟发展蹊径
智能网联车辆产业链复杂,涉及整车制造及电机电控、智能驾驶等多个细分领域,技术水平高、迭代更新快。要想抢占先机,就必须找到一个适合湖州的切口。
相较于智能网联汽车,功能型无人车技术门槛低、准入条件宽、法律规制少,而且湖州已有一定产业基础。比如在德清等核心区,无人配送车、无人巡检车、无人公交车、无人清扫车等低速功能型无人车及智能网联汽车已实现规模化测试与示范运营,部分场景还入选了全国典型案例,这些都是湖州的优势所在。
“所以,在学习借鉴对北上广深在自动驾驶领域的先发优势后,湖州选择了一条差异化路径,就是将‘人工智能’视为基础底座,重点在‘功能型无人车’赛道上发力,为湖州抢占一个属于自己的发展先机。”市人大法制委介绍。
记者了解到,《条例》除了将功能型无人车明确纳入“智能网联车辆”的范畴外,还针对其无驾驶舱、特定场景应用等特点,在创新应用、通行管理、安全监管及服务保障等方面进行了系统的制度设计。
比如,《条例》明确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会同公安、经信、数据管理等部门,制定功能型无人车创新应用活动的管理细则;支持功能型无人车在物流运输、快递配送、环卫清扫、治安巡逻、道路巡检等城市运行保障场景开展创新应用;支持有条件的区县逐步开放全域道路进行功能型无人车的创新应用,并划定具体的开放区域或路段,等等。这些,都为功能型无人车优先发展奠定了法治根基。
创新应用场景 释放产业价值
“以前扫一天街,腰累得直不起来,有效清扫时间也就六七个小时;现在我更像个‘指挥官’,开侧冲车归拢垃圾、排除路障,还能通过云控平台调度四台无人车,工作效率高多了。”在德清县武康街道,李师傅正向记者展示着无人环卫的 “协作模式”。他驾驶的侧冲车率先开路,高压水流将路面垃圾“赶” 到路沿,四台无人清扫车紧随其后沿着预设路线行驶,将垃圾尽数收入箱体。
无论技术有多先进,最终都要落地应用、服务社会,这才是产业发展的终极目标。智能网联车辆的价值,正需要通过这样的创新应用得到充分释放。
为此,《条例》不仅拓展应用链条,在国家明确测试、示范基础上,将示范运营、商业运营一并纳入创新应用活动范畴,让智能网联车辆在湖州的落地全程有据可依,更是创新聚焦客运、货运、城市保障等重点领域,明确支持城市公交、出租汽车、物流运输、快递配送、环卫清扫等多个场景的智能网联车辆创新应用,并提出逐步开放全域道路,让整个湖州都成为产业的“助推器”。
湖州莫干山高新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姜庆华坦言,《条例》为技术创新和商业应用提供了法律“定心丸”。“我们将据此更大胆地开放场景,推动自动驾驶小巴从现有的固定线路接驳,逐步拓展至更多社区、园区和景区,探索‘随需公交’等新型服务模式,并联合相关部门为无人配送、无人清扫等低速功能性用车提供更广阔的试验田。”他说。
当然,加快推广应用,绝不是盲目地全面放开,必须坚持依法稳妥有序的原则。《条例》从道路测试到示范应用,再到示范运营、商业运营,要求政府开展安全风险评估,按照从简单到复杂、低风险到高风险的要求有序推进。这种“小步快跑”的策略,既给企业提供了试错空间,又把风险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内,为后期逐步开放全域路段、开展大规模商业化运营铺平了道路。
为企业“松绑” 给安全“上弦”
企业是推动产业发展的主体。一个地方产业发展得好不好,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当地能否为企业减负赋能。在《条例》制定过程中,起草组多次深入基层,与企业面对面交流,为的就是要以立法回应企业发展诉求。
针对企业的共性诉求,《条例》通过设置“服务保障”专章,为企业构建起了全要素的扶持体系。比如,在基础设施上,明确要统筹推进智慧城市基础设施与智能网联车辆协同发展,鼓励社会力量依法参与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运营和维护。在人才引育方面,建立健全人才引进、评价与激励机制,支持企业、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共建产学研基地等。
而针对部分企业反映的产品准入难、取得国家级认证难、模型申报难等突出问题,《条例》明确要求经信、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职责要提出解决措施,做好指导工作,为企业“减负”。
鼓励创新并不意味着放任不管。智能网联车辆涉及公共安全与海量数据,任何一点疏漏都可能带来风险。
今年年初,两辆快递无人配送车在湖州市区不同路段先后遭遇追尾。事故发生后,从碰撞预警自动触发、数据秒级同步,到企业处置人员与交警近乎同时抵达,高效完成现场处置和证据固定,整个过程专业、流畅,未引发次生事故与拥堵。
这并非偶然。在湖州1959公里的开放测试道路上,各类自动驾驶车辆自如穿梭,其背后是从政府到企业的一整套高效安全管理制度。
“既要鼓励创新发展,又要筑牢安全管理的基石,这是《条例》设置‘安全管理’专章的初衷。”市人大法制委表示。系统构建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部门监管职责、建立车辆质量安全追溯和售后服务机制、完善安全运行实时监控管理制度、加强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保护……《条例》从不同角度作出规定,为智能网联车辆产业快速发展系好了“安全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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