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印发的《云南省“十五五”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提出,到2030年,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城镇基本公共服务有效覆盖常住人口,教育、医疗、养老等优质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民族地区、边境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提高。
办好群众“家门口”好学校
在教育方面,健全与人口变化相适应的教育资源调配机制,扩大学龄人口净流入地区教育资源供给。提升学前教育普惠性,支持人口流入地增加学位供给,办好群众“家门口”的好学校,提升“双减”“双升”成效。持续深化集团化办学、学区制管理、城乡共同体建设,通过乡镇九年一贯制学校附设特教班、增设村级送教服务点等方式,解决农村、偏远地区残疾儿童“上学远”问题。增加人口流入地、薄弱地区普通高中学位供给,探索州(市)、县(市、区)结合的县域普通高中管理体制,缩小城乡生均经费差距,补充紧缺薄弱学科教师。有序增加学龄人口净流入地学位供给,健全随迁子女入学保障机制,推动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随迁子女义务教育享有同迁入地户籍人口同等权利,因地制宜推进随迁子女纳入流入地学前教育、高中阶段教育相关公共服务范围。通过优化整合、集团化办学等方式,做优做强中职教育,办好“少而精”的中职学校。
实现“大病不出省,小病不出县”
在医疗卫生方面,持续优化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增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衡性和可及性,推动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实现“大病不出省,小病不出县”。控制三级医院规模和床位,稳定和优化二级医院发展,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力量。推动以人员为核心的资源下沉基层,基本实现每个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有县级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中高级职称医生派驻。提高县域胸痛、卒中、创伤、危重孕产妇救治、危重新生儿和儿童救治等急诊急救能力。规范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内容和服务标准,强化家庭医生健康“守门人”作用,加强重点人群随访服务,稳步扩大签约服务覆盖面。完善区域公共卫生中心辐射带动功能,以边境口岸地区为重点,补齐县级疾控机构建设短板,提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能力。发展与居家、社区、机构养老相衔接的“医养康护”一体化服务。建立“三级”妇幼保健网格,继续实施妇女“两癌”筛查服务,如期实现“加速消除宫颈癌行动计划”目标。
完善重点群体就业政策支持体系
在劳动就业方面,积极构建就业友好型发展方式。强化就业服务供给能力,加强产业和就业协同,进一步完善重点群体就业政策支持体系,确保青年就业水平总体稳定,畅通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的求助渠道。办好“家门口”“厂门口”“校门口”就业服务,向村(社区)、产业园区、高等学校延伸。探索建设一批服务业版、三产融合版就业“幸福里”社区,积极推广“334”“622”联农带农机制。完善重点群体就业支持体系,鼓励青年投身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城乡基层和中小微企业。促进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防止返贫致贫对象所在家庭至少1人实现就业。推进州(市)、县(市、区)两级新就业形态劳动纠纷“一站式”调解中心建设,完善“法院+检察院+司法+人社+工会”多元解纷机制,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和劳动领域安全稳定。
逐步将各类劳动者纳入社保安全网
在社会保险方面,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保险体系,逐步将各类劳动者纳入社会保险安全网。全面落实凭有效身份证件参加基本医保政策,按户籍人口同等标准落实地方财政补助。深入推进工伤保险预防、补偿、康复“三位一体”制度体系建设,持续推进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推进失业、工伤保险数字化服务,搭建“人工智能+工伤预防”平台,协同推进部门间信息共享、业务衔接,实现个人信息管理、申报审核、待遇发放等在线服务功能。取消就业地参加职工社会保险的户籍限制,实施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推动外地户籍中小学生、学龄前儿童在常住地参加居民医保,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就业形态人员可以参加居民医保,鼓励参加职工医保。
健全县乡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
在养老育幼服务方面,不断完善“一老一小”服务体系。优化基本养老服务供给,健全县、乡、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整合提升县、乡两级养老服务资源。落实生育支持政策和激励措施,有效降低生育、养育成本。发展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探索村级邻里互助点、农村幸福院等农村互助性养老模式。建立覆盖孕前、孕产、产后、儿童各阶段的连续保健服务链,打造儿童生长发育、儿童康复等一批省级妇幼保健特色专科。实施早孕关爱行动,健全孕前和出生缺陷综合防治体系。加快构建以托育综合服务中心为主体,以幼儿园托班、社区嵌入式托育、用人单位办托、社会托育机构、家庭托育点等为补充的“1+N”普惠托育服务体系,着力增加公建托位供给,提高公建托位占比。(记者杜仲莹 首席记者廖兴阳)
来源:昆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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