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市人大城乡建设与环境保护委员会召开第八次全体会议,对《吉林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修订草案)》进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闫海春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还邀请了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市司法局、市城管局相关负责同志及部分市人大代表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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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市城管局介绍了条例修订背景、调研过程与法律依据。各位委员及部分代表立足城市治理实际,在广泛征求相关领域、基层群众和行业主体的意见建议的基础上,从合法性、实操性、便民性等角度提出了修改建议,相关部门对建议逐项解答回应,共同完善草案内容。
会议通过了《吉林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同时经过集体讨论形成了草案审查报告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审议。
会议要求,要认真梳理委员意见建议,逐条打磨完善条例条款;相关部门要加强协同配合,共同推进市容环卫管理立法进程;要全面践行人民城市理念,引导市民主动参与城市共治,以高质量地方立法提升城市精细化治理水平。
来源:吉林市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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