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通过济宁市网络问政平台留言反映,位于任城区的九巨龙幸福里小区存在违规建设行为,严重侵害全体业主的公共利益。

该网友在留言中指出,小区屋面属于全体业主共同所有的集体公共空间,开发企业却通过虚假宣传的方式,将本应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屋面区域私自售卖予个人,此举涉嫌严重违法违规,恳请相关职能部门依法介入调查并严肃查处,维护小区业主的合法权益。

据业主反馈,此前该小区就曾因门市房违规施工引发住户强烈质疑,东大门旁、17号楼南北两侧的门市房长期进行不明内容的搭建作业,不仅在房顶打出多处孔洞,还私自搭建铁架结构,业主多次向物业反映并拨打热线投诉,始终未得到正式答复,相关施工仍在持续推进。不少业主表示,此次被违规售卖的屋面属于小区核心公共部位,一旦被个别业主占用改造,不仅会破坏建筑原有结构安全,后续还可能带来漏水、噪音、遮挡采光等一系列问题,直接影响整栋楼住户的居住体验与房屋价值。

针对业主反映的公共部位权属问题,相关法律条文已有明确界定,《物权法》第六章第七十条清晰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9〕7号)第二条规定,建筑物的基础、承重结构、外墙、屋顶等基本结构部分,均属于物权法第六章所认定的业主共有部分,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私自处置、售卖。

目前,小区业主正联合收集相关证据,希望相关监管部门能够尽快核实该小区公共空间售卖的具体情况,依据《物业管理条例》中关于擅自利用物业共用部位进行经营的相关规定,责令违规行为立即停止,对涉事企业依法依规作出处理,同时督促开发企业向全体业主公示相关情况,畅通业主诉求反馈渠道,保障小区业主对公共事务的知情权与共同管理权,守住全体业主的共同财产权益。

截至发稿时,相关部门暂未作出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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