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7日,朔州市右玉县传统庙会如期举行,现场人头攒动,赶集群众、中小学生、带孩子出游的家长络绎不绝。游乐区更是人声鼎沸、机器轰鸣、孩童呼喊声混杂在一起,场内老少扎堆,人员密度极大,一旦发生安全事故极易引发多人伤亡,安全防控形势严峻。
庙会游乐区内有一台海盗船、一台旋转飞椅和充气蹦床等众多游乐设备。经实地核查,海盗船与飞椅仅持有年度检验报告,有知情人士透露该报告真伪存疑;海盗船和飞椅两台设备均未完成本次临时场地安装监督检验,也未办理特种设备临时使用登记。设备直接放置在普通市政硬化路面,地面未做承重加固处理,无专用锚固固定装置,地基承载力、抗倾覆标准均不满足大型游乐设施法定安装要求,设备高速运转时潜藏倾覆、构件脱落、人员坠落等多重重大风险。据了解,该临时场地条件不达标,山西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根本不予受理安装监检业务,设备本身不具备合法运营资质。
7月18日上午,笔者就上述重大安全隐患,以短信形式向右玉县市场监管局局长王建中实名举报,明确列明设备检验报告存疑、缺失场地监检手续、场地基础不符合规范等问题,恳请市场监督管理局及时到场关停整改。王建中短信回复:收到,立即安排落实。
7月19日18时30分,笔者亲临庙会现场,发现海盗船大幅度往复摇摆,旋转飞椅腾空高速运转,经营者照常售票招揽游客,不少未成年人排队等候乘坐。笔者当即致电王建中局长再次反映隐患,对方称执法人员此前已对海盗船“张贴封条”,还错误认为飞椅不属于特种设备、属于免检品类,表示将联系市局工作人员次日到场确认是否是免检设备;王局长还坦言商家若擅自撕毁封条继续营业将有麻烦,但受周末人员调配限制,无法立刻到场处置,计划次日前往现场关停设备。
7月20日晚间,笔者再次了解到游乐区依旧客流不断,海盗船持续违规载客,此前“张贴的封条”形同虚设。笔者再次发送短信向王建中反馈险情,未收到任何回复。
短短四天,笔者三次向右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王建中举报安全隐患,但涉事游乐设备始终带病运行。右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拖延处置、漠视安全举报,法定监管职责落实流于形式。
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移动式大型游乐设施实行双重检验制度:年度定期检验仅检测设备本体钢架、制动、防护装置等硬件状况;设备每更换场地拆装后,必须单独开展场地安装监督检验,核验地面承重、固定锚固、整机运行稳定性。本次庙会所用广场为普通市政地面,地基承载力不足、缺少专业加固设施,设备运行受力失衡,极易出现偏移、倾倒、零部件脱落等险情,不具备运营条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六十三条、第九十四条规定,县级市场监管部门是辖区大型游乐设施的法定监管主体,接到特种设备重大安全隐患举报后,应当第一时间责令设备停止使用、消除安全风险。接到隐患举报拖延处置、放任无证特种设备持续运营,属于行政不作为、玩忽职守,上级机关可对分管领导、相关执法人员依规给予政务处分。
庙会场内老人、儿童、未成年人高度集中,无正规手续、未经场地监检的高危游乐设备持续运转,一旦发生倾覆、坠落事故,极易酿成群死群伤的恶性安全事件。群众多次实名举报却迟迟得不到有效处置,充分暴露出右玉县市场监管理局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责任悬空,安全底线意识淡薄,为民履职意识不足,风险排查管控存在严重漏洞。恳请朔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介入督办,立即关停全部手续缺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游乐设施,对监管不作为相关责任人开展追责问责,切实守护群众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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