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全国产权行业信息化综合服务平台发布信息显示,石棉县松源电力开发有限责任公司15%股权正式公开挂牌转让,转让底价为1761.90万元。
标的企业石棉县松源电力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位于石棉县滨河路四段919号,注册资本6300万元,属于国有控股小型有限责任公司,所属行业为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经营范围涵盖小水电开发及销售、电力技术咨询服务、电力物资采购供应等,相关经营活动需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本次股权转让不会导致标的企业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标的企业管理层无收购意向。
本次转让的转让方为石棉县南桠河电力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持有标的企业15%股权,此次拟将所持全部对应股权转出。转让方注册地位于石棉县长征路59号,属于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小型企业。本次产权转让行为已获批准,批准单位为石棉县南桠河电力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批准日期为2026年6月10日,决策文件为该公司股东会出具的《石棉县南桠河电力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石棉县松源电力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处置方案的决议》。
本次项目信息披露起始日期为2026年7月21日,结束日期为2026年7月27日,信息披露公告期为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若信息发布期满后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将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信息发布,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意向受让方需在重庆联交所出具《受让申请受理通知书》后确认受让申请提交成功,在交易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将352万元交易保证金汇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本项目存在原股东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情况,涉及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或受让的相关事宜需详见公告附件《优先购买权实施方案》。若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出现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未参与后续交易、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签订合同或足额支付价款、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等情形,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扣除重庆联交所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将作为违约金由转让方扣除。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需在1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剩余交易价款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因受让方原因导致合同未按时签订的,转让方有权单方面终结交易并另行处置标的。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可按合同约定转为交易价款,其余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如不涉及扣除情形,将在受让方产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交易及过户所涉及的一切税费按相关规定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项目相关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法律文件等披露内容,完成全部尽职调查,自愿按现状受让该项目。
意向受让方需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拥有良好的商业信用且无不良经营记录,同时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声明: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本文为AI基于第三方数据生成,仅供参考,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
本文源自:市场资讯
作者:情报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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